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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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按照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等内容的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4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药品安全。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重点公开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日常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专项整治等内容,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监管公信力。

2.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公开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和计划。二是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本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按照工作要求,梳理公开2022年不正当竞争案件办理情况。四是根据阶段性工作要点,及时公开各类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3.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进一步明确各项行政权力责任部门,制定公开模板,统一公开内容,保障行政权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各股室人员变动,调整细化了《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将公开任务细化到人,健全信息发布的审查、协调和管理等制度。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严格把控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公开时间,发现问题由办公室督促提醒。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公开。把积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信息的发布和管理。

2.微信公众号公开。做好“积石山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管理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公开抽检结果、通知公告以及各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定期开展学习培训。传达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部门信息公开、部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各股室安排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负责该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开内容真实、严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局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内容开展周巡查,每季度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通过几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来看,部分栏目存在公开内容不完善的问题。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存在有需要再公开的思想,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2.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以政务公开促进工作开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