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政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的要求,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名称冠以“试行”的不超过2年;“暂行”的不超过1年;有效期限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不得使用的规定。县政府在2017年清理的基础上对规范性文件继续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17件,需保留6件,到期失效9件,废止2件。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确认有效,建议继续保留。
2.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9件,有效期限届满,确认失效,不得使用。
3.被其他规范性文件替代的2件废止。
和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