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新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积县府人字〔2026〕15号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新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州驻县各单位:
根据积县委发〔2026〕组字44号文件精神,经十一届县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张新俊同志任县社保中心主任;
张自繁同志任县志编辑部总编辑;
马天照同志任县城乡水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怀博同志任县发改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癿藏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正云同志任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马文兰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何 伟同志任居集镇司法所副所长(保留试用期);
戚玉伟同志任寨子沟乡司法所副所长(保留试用期);
马玉虎同志不再担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能源局局长职务;
魏文忠同志不再担任县志编辑部总编辑职务;
马正荣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保中心主任职务;
陕玉林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联社主任职务;
王渊德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有明同志不再担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云学智同志不再担任中咀岭乡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何学珠同志不再担任胡林家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曹金明同志不再担任癿藏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