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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积石山县2021年济南市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1-11-09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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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临夏州财政局、临夏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济南市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的通知》(临州财农发〔2021〕48号),下达积石山县2021年济南市第二批东西部协作1000万元,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甘乡振局发〔2021〕108号),编制完成了积石山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计划总投资1000万元,编制项目10项,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于2021年10月27日报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积石山县2021年济南市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报告》(积县振领发〔2021〕16号),临夏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二批济南市级东西部协作项目计划意见的函。现将积石山县2021年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实施,每个项目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帮扶资金监管责任,开展资金使用日常监管、定期检查,确保管好用好援助资金。

二是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尽快完善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期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实施的帮扶项目中充分体现济南元素。

三是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开。严格落实《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东西部协作资金公告公示,东西协作资金分配一律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10天,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东西协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效益。

四是靠实资金的监督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要继续开展“五查五看”,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负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同时完善东西协作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社会各界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附:积石山县2021年济南市第二批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积石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