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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4-01-15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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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督促项目执行力度,完善项目管理程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甘肃省财政厅印发的《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财绩〔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临夏州积石山县财政局委托甘肃坤信永诚绩效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的重要金融工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优化经济结构、稳定总需求,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临夏州积石山县积极开展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用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为有效解决积石山县房屋结构以及居住区 基础设施配套、居住环境方面的不足,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提升县城整体品味,促进积石山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将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作为本地区重大区域发展项目申请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资金筹措

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39331.84万元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其中:财政资金154331.84万元,发行专项债券55000万元,银行借款30000万元。

2.资金支出

本项目在2020年-2022年共申请四期专项债券资金,合计金额5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累计支出专项债券资金55000万元,资金支出执行率为100%。

)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内容

该项目设计总户数2846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8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小学、幼儿园、托老所及社区配套用房、物业用房等工程。配套建设公共辅助设施(水泵房设备、换热站、消控中心等)2,333.36平方米,室外及管网工程包括绿化及绿化浇灌1,160.81平方米,道路、铺装3,814.10平方米,大门一座,给水管网559.80米,雨水管网279.00米,污水管网252.00米,室外水泵接合器25.74个,室外消火栓7.95个,检查井293.15个,水表井8座,雨水口13.36座,化粪池200座,供热管网998.40米,供热管沟800.00米,电力电缆1,224.00米,弱电电缆403.20米,垃圾收集点20项,棚户区道路6,509.68米。

2.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方家村、团结社区,气候区属于寒冷A区,划分为A、B、C、D、E、F共计6个地块,由38栋高层建筑、幼儿园、小学、5座大底盘地下车库组成。地块用地面积158120.52㎡,总建筑面积502688.8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5786.81㎡,地下建筑面积:76902.04㎡。建筑密度19.50%,容积率2.70,绿地率30%,基底面积30827.76㎡,总居住户数2832户,居住人数9061人,地下车库停车当量1485辆。

A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5702.92㎡。总建筑面积87061.35㎡。容积率2.89;建筑密度18.16%;绿地率33.05%。1号楼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5.3米,为二类高层住宅。2、3、4号楼地上2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8.5米,为一类高层住宅。A-1.A-2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6.3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A-3号楼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3.3米,为二类高层住宅。A-4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房建筑高度53.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II类中型地下车库。

B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7704.85㎡。总建筑面积127540.47㎡。容积率2.87:建筑密度21.16%;绿地率30.00%。B-1、B-4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53.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B-2、B-3号楼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6米,为二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B5、8-7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8.5米,为一类高层住宅。B-6号楼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5.2米,为二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B-8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8.5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一类大型地下车库。

C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5804.78㎡。总建筑面积122941.67㎡。容积率2.9;建筑密度23.65%;绿地率30.00%。C-1、C-3号楼地上1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3.3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C2、C-4号楼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5.2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C-5号楼地上2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7.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C-6、C-8、C-10、C-11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3.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C-7、C-9号楼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6米,为二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一类大型地下车库。

D地块:设用地面积40375.7㎡总建筑面积136177.81㎡。容积率2.85;建筑密度15.00%;绿地率30.00%。D-1、D-3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3.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D-2号楼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6米,为二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D-4.D-6、D-8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8.5米,为一类高层住宅。D-5号楼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5.2米,为二类高层住宅建筑。D-7、D-9号楼地上2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78.5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一类大型地下车库。

E地块:建设用地面积8074.28㎡。总建筑面积21920.55㎡。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3.89%;绿地率30.00%。E-1号楼地上1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4.60米,为二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E-2号楼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3.6米,为一类高层住宅与底部多层商业组合建筑。地下车库为地下一层,层高4.2米三类中型地下车库。

F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0457.99㎡。总建筑面积7047.00㎡。容积率0.68:建筑密度16.79%:绿地率30.00%.幼儿园地上3层,建筑高度12.90米,为多层公共建筑。小学教学楼(二期设计)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米,为多层公共建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除地面平整装修、室外绿化、道路铺装,个别单元装修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全部完工。

(四)项目组织管理

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成立了由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为组长,项目管理、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人员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项目资金的审批和拨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已提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为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制定了以下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完成总建筑面积60.68万平方米,项目设计总户数2846套的棚改建设;二是项目建成后取得总收入134215.94万元三是改善积石山县人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

依据《甘肃省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绩效目标应当重点反映专项债券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还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和第八条规定“绩效目标要尽可能细化量化,能有效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融资成本偿债风险”,本项目总目标和项目年度目标如下

(一)总体绩效目标

1)完成积石山县城区棚改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2)商业和住宅完成既定销售目标,取得计划收益;

3)改善积石山县人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4)项目建成后投入正式运营。

(二)2022年度(或阶段性)绩效目标

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划分的A、B、C、D、E、F地块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要求完成既定施工内容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评价,深入了解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对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相关受益群体对项目的实施效果和满意度情况,综合评定项目的绩效等级,为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政策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是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资金55000万元。评价范围包括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全部内容。

(三)绩效评价依据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1〕61号);

6)《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

7)《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预〔2021〕54号);

8)2022年甘肃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财务评价报告;

9)2022年甘肃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甘肃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项目情况说明;

11)2022年甘肃省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12)《中共临夏州委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委发〔2019〕34号);

13)《临夏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临州财绩〔2021〕5号)。

2.其他依据

1)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2)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绩效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财政部门应监督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此次绩效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将采用一种或多种绩效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具体方法如下:

2.评价方法

1)案卷查阅法

通过向该项目实施的受益群体发放调查问卷,统计受益群体对项目的满意度,了解各受益群体对该项目的看法,并听取各方对该项目的建议,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成本效益分析法

通过对该项目实施的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对比分析,形成对该项目经济效益的评价。

3)现场、非现场相结合

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比较分析法

通过对比该项目的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实施情况、不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全面分析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最后依据分析结果进行绩效评价。

5)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该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数据核对法

通过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系列数据进行统计核算,全面分析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

依据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1)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前期工作、专项债券申请与安排、资金投入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性、前期工作开展规范性、专项债券申请、专项债券安排、预算编制科学性等。

2)过程从组织实施、专项债券管理、资金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分析。主要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专项债券项目信息管理、监督整改、专项债券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本息偿还、项目收入成本及预期收益的合理性、项目收益平衡、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情况、自筹资金到位率、专项债券资金执行率、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与项目建设进度匹配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等。

3)产出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项目建设成本、资金及运营成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六个方面进行评价分析。主要包括:A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B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C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D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E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F地块工程实际完成率、A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B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C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D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E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F地块工程质量达标率、项目建设完成及时性、项目成本节约率、专项债券资金成本节约率、运营成本节约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等。

4)效益从社会效益、项目带动社会有效投资、受益群体满意度等三个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包括:项目风险可控、改善积石山县人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善城市面貌、推进县城区域发展、社会有效投资带动度、支持积石山重大项目建设、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2.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事先制定的任务、目标、计划、绩效目标等预计数据与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比分析,进行评价。

2)行业标准

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贯彻落实相关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参照国家公布的相关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

参照以往项目历史数据、统计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3.指标权重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的指标体系框架进行设置,一级指标不做修改,二、三级指标进行个性化修改。针对项目特点,设置了个性化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因本次评价项目处在建设期,依据《甘肃省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决策、管理和产出等,运营期绩效评价侧重项目产出和效益等”,更加突出项目实施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进度、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效果,因此本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配为:决策权重11%、过程权重29%、产出权重34%、效益权重26%。本次绩效评价综合绩效级别依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确定,分为4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90(含)-100分为“优”;

综合得分在80(含)—90分为“良”;

综合得分在60(含)-80分为“中”;

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评价工作分为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和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三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实地查看项目申报、实施及运行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1.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

基础资料收集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就收集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记录相关问题并进行调研,确保真实性,就有关问题与项目单位核实;评价工作组在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文件要求,会同专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并征求项目单位意见。

2.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

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阶段主要包括资料评审、现场勘查、问题记录反馈、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核查等。

3.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

绩效评价结果形成阶段包括问题反馈、综合评判及指标评分、绩效评价报告撰写及沟通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存档管理

、评价结论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的可靠性是基于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佐证材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绩效评价工作组全力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结合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尽可能做出可靠的评价结论。

总体认为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及前期工作准备充分。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执行率为100%。项目预期产出已实现。项目建设成本基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项目的实施改善积石山县人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有效改善城市面貌,推进县城区域发展、引导和带动的社会有效投资的比例增长、支持积石山重大项目建设。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87.28%。但同时也存在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完善,部分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自筹资金到位不足等问题。

第三方评价工作组基于佐证材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现场评价,计算出评价得分为:87.9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

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通过对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各类资料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得知,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共申请专项债资金5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资金合计支出55000万元,资金支出执行率为100%

)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第三方绩效评价组为期一周赴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实地走访了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项目实施现场了解相关项目基本情况,查阅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情况的佐证资料。同时第三方评价组为了解各项目实施情况分别从实施内容和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现场勘查及入户访谈,了解项目实施效益,走访受益群众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晓程度及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内容。

该项目设计总户数2846套,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8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1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0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小学、幼儿园、托老所及社区配套用房、物业用房等工程。配套建设公共辅助设施(水泵房设备、换热站、消控中心等)2,333.36平方米,室外及管网工程包括绿化及绿化浇灌1,160.81平方米,道路、铺装3,814.10平方米,大门一座,给水管网559.80米,雨水管网279.00米,污水管网252.00米,室外水泵接合器25.74个,室外消火栓7.95个,检查井293.15个,水表井8座,雨水口13.36座,化粪池200座,供热管网998.40米,供热管沟800.00米,电力电缆1,224.00米,弱电缆403.20米,垃圾收集点20项,棚户区道路6,509.68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除地面平整装修、室外绿化、道路铺装,个别单元装修工程外,其余工程已全部完工。

、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前期工作”“前期债券申请与安排“和“资金投入”五个方面评价该项目决策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11分,得9分,得分率为81.82%。

1.项目设立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4分,得分率为100%。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2分,得分率为50%。

3.前期工作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4.前期债券申请与安排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5.资金投入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资金管理”“专项债券管理”和“组织实施”三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29分,得23.3分,得分率为80.34%。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9分,得8.3分,得分率为92.22%。

2.组织实施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1分,得8分,得分率为72.73%。

3.专项债券管理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9分,得7分,得分率为77.78%。

)项目产出情况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项目建设成本”“资金及运营成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六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34分,得32分,得分率为78.71%。

1.产出数量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2分,得12分,得分率为100%。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2分,得12分,得分率为100%。

3.产出时效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3分,得2分,得分率为66.67%。

4. 项目建设成本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5.资金及运营成本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3分,得3分,得分率为100%。

6.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2分,得1分,得分率为50%。

项目效益情况

该部分指标主要从“社会效益”“社会带动项目有效投资”“项目支持积石山县重大项目建设”和“满意度”四个方面评价该项目过程管理情况。该部分指标满分26分,得23.62分,得分率为90.85%。

1.社会效益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15分,得14分,得分率为93.33%。

2.社会带动项目有效投资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3分,得分率为75%。

3.项目支持积石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4分,得4分,得分率为100%。

4.满意度情况分析:该部分指标满分3分,得2.62分,得分率为87.33%。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执行率100%

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发行的四期专项债券资金合计到位55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支出专项债券资金55000万元,资金支出执行率为100%。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完善

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制定绩效目标。第三方绩效评价组在查看并分析这些绩效目标后发现,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设置的项目绩效目标与2022年度项目实际工作内容密切相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仅反映出项目的预期产出,未能有效反映出项目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融资成本、偿债风险等绩效指标。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为项目设置的绩效目标,不符合《甘肃省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积石山县2020年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分析发现,绩效指标设置较为单一,未能进行细化量化,不能详细的描述实施内容。尤其产出数量指标不能以具体的数值细化量化,社会效益指标仅设置为“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未能表述项目实施所划分的A、B、C、D、E、F这6个地块的具体实施内容。

(二)部分项目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在现场踏勘时发现,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已有部分业主进行装修。但现场仍在进行玻璃安装等工程作业,施工方和监理方专职安全人员不在现场驻留,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风险。

2.部分项目施工资料不全,项目实施过程因新冠疫情等原因拖延、导致个别标段施工和监理单位暂时撤场,同时项目资料也一并带离,但项目并未竣工验收,项目资料存在遗失的风险。

(三)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

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将该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与其他资金存放在同一账户,无法与其他资金进行有效区分,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与结余不能清晰的显示。同时在核对资金支出会计凭证时发现,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凭证与其他资金支出凭证统一整理归档,未设置专门的预算收支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和管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的相关规定。

八、有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建议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补充完善项目绩效指标,编制产出指标时应考虑项目的实际内容和预期产出、预期效果之间的关联性,同时从项目实际出发,理清思路,设置能够达到预期效益的个性化指标。指标还应根据各自项目产出的差异以及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置,以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二)按照管理制度进行督查整改

对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应进行梳理,做好分类记录并进行整改。一是尽快补齐施工过程资料并进行归档保存;二是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加强人员管理,保障项目现场人员及时到岗。上述整改措施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要求完成。

(三)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

建议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应将专项债券收支、还本付息和专项收入按照专门设置的预算收支科目单独核算和管理,并对现有的财务凭证进行重新分类,归档。

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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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