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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6-09-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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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17]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7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报告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61个,其中:行政单位63个,事业单位98个。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24.48亿元,较上年增长30.2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09.41亿元,占87.8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07亿元,占12.11%)。

1.流动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7.39亿元,较上年增长5.34%,占资产总额5.94%。

2.固定资产。全县固定资产13.49亿元,较上年减少4.50%, 占资产总额10.84%。

3.在建工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83.15亿元,较上年增长53.95%,占资产总额66.79%。

4.无形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0.1亿元,较上年增长32.49%,占资产总额0.08%。

5.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资产15.19亿元,占资产总额12.21%。

6.政府储备物资。政府储备物资0.21亿元,占资产总额0.17%。

7.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4.95亿元,占资产总额3.98%。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财政厅统计范围的一级国有企业2户。分别为积石山县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子公司19家,加集团公司合计20家。

2023年我县财政厅企业决算只做了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变动大,因此以下数据不做上年对比,仅就2024年数据进行分析。

截至2024年底,两家企业资产总额达42.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5.51%;非流动资产18.72万元,占比44.49%。负债合计20.4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8.03亿元(占负债总额39.28%),非流动负债12.4亿元(占比60.72%)。整体资产负债率为48.54%,处于合理水平。所有者权益合计21.66亿元,其中实收资本0.98亿元。营业总收入59477.86万元,营业总成本53234.59万元;营业利润6443.28万元,利润总额6514.61万元,净利润4754.06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积石山县国土总面积90277.88公顷。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90277.88公顷。其中湿地44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耕地3048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7%;园地431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8%;林地17232.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9%;草地23249.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57.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交通运输用地66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水域及水工建筑用地1145.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其他6781.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1%。

2.矿产资源方面。全县共有砖瓦粘土、建筑砂石2种矿产资源,面积3.3007平方千米,储量1558.925万吨。其中:粘土矿8处,面积0.4481平方千米,储量804.02万吨;砂石矿7处,面积2.8526平方千米,储量754.905万吨。现有持证矿产企业三家,其中:粘土矿产企业1家,砂石矿产企业2家。我县严格按照《临夏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砂石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保障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新设砂石采矿权由县上批复后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3.森林草原资源方面。全县现有林地面积26.1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66.97万立方米,森林面积13.09万亩,森林覆盖率9.49%;古树名木14株。

草地面积34.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86.34%。

4.水资源基本情况。全县境内河流的多年平均自产加过境天然地表水资源总量228.66亿m³,其中自产地表水1.42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0.6%,地下水0.17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0.1%,黄河过境水227.07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99.3%。

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2151.66万m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837.5万m³(占比38.92%),工业用水量22.91万m³(占比1.07%),生活用水1209.25万m³(占比56.20%),生态环境用水82万m³(占比3.81%)。

二、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制度建设。以《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遵循,立足县域实际构建“三级管理+专项细则+全流程规范”的制度体系,明确县财政局统筹监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负责的权责划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衔接。聚焦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关键环节,杜绝超标准配置、闲置浪费与违规处置问题。

2.加大监管力度,夯实国有资产工作基础。构建“分级负责+精准监管+基础提质”的工作格局,落实县财政局统筹监管、主管部门归口督查、单位自查自纠的分级责任。依托预算一体化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产数据实时监控、异常预警,提升监管精准度。夯实基础管理,统一资产核算标准与账簿设置,确保财务账、资产账、实物账“三账合一”,规范资产档案电子化归档;加强三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力与实操能力,全面筑牢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根基。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准确把

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对县属国有企业履职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营运管理,对企业项目建设、投融资、资产管理等规范情况作出明确要求。三是对县属国有企业限责管理绩效考评。

2.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全力完成国

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现代企业制度更加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着力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使用效益,增强国企市场竞争力。细化改革任务,督促国企建立健全董事会、落实职权,结合实际完善章程等实施办法,稳步推进改革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1.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土地管理方面。一是靠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常态化监管。二是突出“三区三线”刚性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线”划定过程中,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放在首要和优先位置,坚持现状耕地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确保耕地保护任务落地上图。

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依法依规进行矿权审批。积极推进矿权有偿出让。二是提高矿产资源监管水平。加大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乱采乱挖、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2.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检疫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草地、乱砍滥伐林木等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重点林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全面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3.水资源管理情况。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非常规水源已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完成情况已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强化取用水监管。一是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应用国家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系统审核发放取水许可证。二是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严控地下水开采量,全面摸排复核全县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强化河湖管理。按照《临夏州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河湖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河湖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各河湖长认真落实巡河护河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通过月调度督促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问题动态清零。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服务高效化目标的实现。

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国有资产与资源管理存在明显短板,一是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薄弱,重钱轻物、重购轻管思想普遍,职责分工不明,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结合不紧密,导致资产闲置浪费;二是部门职能界定不清,产权关系、管理维护责任不明;三是管理基础薄弱,资产清查盘点流于形式,账卡、账实不符,人员交接手续不全,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亟待加强。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强,市场开发手段单一。企业人才匮乏,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性、技能型人才队伍,按市场经济进行运作的业态尚未形成,缺少市场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出资人监管工作水平仍需加强。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土地及矿产资源。耕地保护不严不实问题依然存在,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化布局进展缓慢,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导致矿业权设置难度较大,矿权设置工作推进缓慢,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面临的困难不小。

2.森林草原资源方面。造林绿化难度加大,条件较好的地区已基本完成绿化,目前正在向山高沟深的偏远地带转移,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越来越大,投资成本越来越高。

3、水资源方面。缺水仍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水资源可利用量十分有限,资源性、工程性和指标性缺水问题并存,综合考虑到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水量与控制水量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和落实综合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配置、调剂、租借、处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深化国企改革,不断放大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成效,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为主线,健全国资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国资监管机制、加快市场化转型、资产重组整合、加强政策扶持、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国资监管和服务企业水平,以有力有效的监管更好保障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加强资产配置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激励机制、优化岗位配置、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方式、资本运作、提升运营公司融资能力、以及推进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强对矿山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片、国土云调查、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对矿山建成正常运营一年内未建成绿色矿山仍存在生产的及时发现并关停,督促限期整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超前谋划,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1.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4年度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24年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

2024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现将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县共有行政事业单位161个,其中:行政单位63个,事业单位98个。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24.48亿元,较上年增长30.2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09.41亿元,占87.8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5.07亿元,占12.11%)。

(一)资产构成情况

1.流动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流动资产7.39亿元,较上年增长5.34%,占资产总额5.94%。

2.固定资产。全县固定资产13.49亿元,较上年减少4.50%, 占资产总额10.84%。

3.在建工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83.15亿元,较上年增长53.95%,占资产总额66.79%。

4.无形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0.1亿元,较上年增长32.49%,占资产总额0.08%。

5.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基础设施资产15.19亿元,占资产总额12.21%。

6.政府储备物资。政府储备物资0.21亿元,占资产总额0.17%。

7.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4.95亿元,占资产总额3.98%。

(二)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以存量资产为基础,优化增量资产的配置和管理,科学合理配置。2024年度,积石山县配置固定资产1.21亿元(账面原值,下同);配置无形资产0.04亿元;配置在建工程29.15亿元。

2.资产使用情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全部自用。

3.资产处置情况。2024年全县处置资产5041.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040.42万元,占99.99%;无形资产0.65万元,占0.01%。从处置形式看无偿划转1567.17万元,占31.09%;报废2692.41万元,占53.41%;损失核销781.49万元,占15.50%。

4.资产收益情况。2024年全县出租出借资产收益2.55万元,其中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2.55万元,占100.00%。资产处置收益1116.05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3.85万元,占0.35%;往期处置资产收益1112.20万元,占99.65%。

5.资产盘活情况。2024年全县盘活资产1567.17万元,收入0.00万元。按盘活方式,调剂利用(无偿划转)1567.17万元,占100.00%。按资产分类,固定资产盘活1567.17万元,占100.00%,其中房屋1326.32万元,占固定资产84.63%,设备234.32万元,占固定资产14.95%。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2024年,全县土地账面面积112542.76平方米,在用112542.76平方米,占比100.00%。

2.房屋资产情况2024年,全县房屋账面面积687991.55平方米,账面价值110668.6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27372.94平方米,占房屋的18.51%;业务用房面积560618.61平方米,占81.49%。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687991.55平方米,占100.00%。

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15901.21平方米,账面原值5747.42万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32267.62平方米,账面原值2512.07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2024年,全县车辆账面数量409辆,账面原值5490.24万元,账面净值1944.09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409辆,占100.00%。

本年度新增车辆9辆,账面原值139.28万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21.56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2024年,全县账面在建工程831495.85万元,其中,在建831495.85万元,占100.00%。本年度新增291481.11万元。

二、资产管理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遵循“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

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近年来,我县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工

作基础,强化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国有资产制度建设

以《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遵循,立足县域实际构建“三级管理+专项细则+全流程规范”的制度体系,明确县财政局统筹监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主体负责的权责划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衔接。聚焦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关键环节,杜绝超标准配置、闲置浪费与违规处置问题。

(二)加大监管力度,夯实国有资产工作基础

严把资产“入口关”,积极推进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深度结合,确保单位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事业发展相适应。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更新基础数据,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虽然我县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基层单位资产管理观念滞后。“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对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执行不到位,轻视现有资产的合理搭配和使用效益;三是管理基础薄弱,资产清查盘点流于形式,账卡、账实不符,人员交接手续不全,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建设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规范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和落实综合监管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的配置、调剂、租借、处置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二)夯实制度基础,加强监督检查

加快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有机结合的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效率;加快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三)摸清资产底数,盘活闲置资产

有效盘活行政事业性存量资产,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附件2

2024年度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管理

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现将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全县纳入财政厅统计范围的一级国有企业2户。分别为积石山县利民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级子公司19家,加集团公司合计20家。

2023年我县财政厅企业决算只做了积石山县禹源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积石山县城乡发展融投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变动大,因此以下数据不做上年对比,仅就2024年数据进行分析。

截至2024年底,两家企业资产总额达42.0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3.3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5.51%;非流动资产18.72万元,占比44.49%。负债合计20.4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8.03亿元(占负债总额39.28%),非流动负债12.4亿元(占比60.72%)。整体资产负债率为48.54%,处于合理水平。所有者权益合计21.67亿元,其中实收资本0.98亿元。营业总收入59477.86万元,营业总成本53234.59万元;营业利润6443.28万元,利润总额6514.61万元,净利润4754.06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加强国资国企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全面推进以资本为主实现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形式。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对县属国有企业履职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监督检查。二是加强营运管理。对企业项目建设、投融资、资产管理等规范情况作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强风险管控。对企业投融资项目执行情况和国有资产抵押实行备案管理。四是对县属国有企业限责管理绩效考评。对县属国有企业2024年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监管,引导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全力完成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现代企业制度更加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督促国有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落实董事会职权,结合各自实际完善企业章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指引等各类实施办法,逐步推进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鼓励企业交流学习。

参照省、州相关国资监管制度。结合企业改革和运营进展,持续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化运营。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到周边地区国有企业考察学习,推动我县国有企业高质量、全方位发展。

(四)开展财务审计,精准掌握国有资本运营现状。

为深入贯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积石中的支撑带动作用”总体要求,县财政局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全方位进行审计。通过审查财务报表、会计账簿、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项目业务等资料,精准掌握国有资本运营现状、科学制定国企发展规划、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供第一手数据支撑,助力县属国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释放“压舱石”效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基础薄弱问题有待改善

企业自身起点低、规模小、底子薄,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现有管理人员多为行政事业单位转任人员,工资发放渠道尚未完全市场化,市场化用工制度实施受限,完全去行政化管理目标短期内难以全面达成。

(二)市场化观念有待加强

企业市场化主体意识仍需强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经营决策仍依赖政府引导,对国家宏观产业、财税政策研究不够,捕捉和运作大项目、好项目的方式不够灵活。市场竞争力与风险应对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进一步健全

国有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机制还不完善,企业在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方面与现代企业制度存在差距,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机制还不规范。现代企业制度不够完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进展不平衡。

)监管工作水平仍需加强

当前,针对县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覆盖存在短板,对县属国企的投融资决策、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不足,尤其对部分子公司、参股企业的“穿透式”监管落实不到位,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同时,国资监管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面对县属国企多元化经营、跨领域发展的新形势,难以精准识别潜在风险,且监管手段相对传统,信息化、智能化监管工具应用不足,影响了监管效能。亟需通过健全制度、创新手段、强化队伍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县属国企监管工作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以“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为主线,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中心,突出抓好稳增长,着力增强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能力,健全国资监管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着力提高国资监管和服务企业水平,以有力有效的监管更好保障服务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稳定增长,优化结构调整,推动国企发展提质增效

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大局,锚定县属国企主责主业,推动资源向优势产业、核心业务集中,坚决剥离非主业、非优势资产。强化项目投资可行性论证,聚焦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保障等关键领域布局优质项目,提升国有资本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引导企业深挖内部潜力,严控运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规模与效益同步提升,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硬实力。

(二)深化国企改革,巩固改革成效,不断放大国企三年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成效

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要聚焦取得“三个明显成效”目标,按照制度健全、动作到位、效果显著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对已基本完成的改革任务,再检验、再完善,确保“量质双优”、“形神兼备”,确保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落地见效。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逐步落实外部董事占多数。

(三)加强国资监管,防范重大风险,进一步提升国企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持续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确保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提升监督的穿透性,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国企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强指导监督。落实指导监督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国企指导监督工作机制,明确指导监督事项,不断加强对国企工作指导监督,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四是严防债务风险。指导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应急处置,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分类监管,精准研判重大风险点,持续抓好企业资金接续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附件3

2024年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现将2024年度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源方面

积石山县国土总面积90277.88公顷。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全县土地总面积90277.88公顷。其中湿地445.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耕地3048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7%;园地4312.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8%;林地17232.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9%;草地23249.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957.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交通运输用地66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4%;水域及水工建筑用地1145.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其他6781.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1%。

(二)矿产资源方面

全县共有砖瓦粘土、建筑砂石2种矿产资源,面积3.3007平方千米,储量1558.925万吨。其中:粘土矿8处,面积0.4481平方千米,储量804.02万吨;砂石矿7处,面积2.8526平方千米,储量754.905万吨。现有持证矿产企业三家,其中:粘土矿产企业1家,砂石矿产企业2家。我县严格按照《临夏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砂石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保障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新设砂石采矿权由县上批复后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森林草原资源方面

全县现有林地面积26.16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66.97万立方米,森林面积13.09万亩,森林覆盖率9.49%;古树名木14株。

草地面积34.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3%,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为86.34%。

(四)水资源基本情况

全县境内河流的多年平均自产加过境天然地表水资源总量228.66亿m³,其中自产地表水1.42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0.6%,地下水0.17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0.1%,黄河过境水227.07亿m³,占水资源总量的99.3%。

2024年全县用水总量2151.66万m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837.5万m³(占比38.92%),工业用水量22.91万m³(占比1.07%),生活用水1209.25万m³(占比56.20%),生态环境用水82万m³(占比3.81%)。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一)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情况

1、土地管理方面。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全县划定耕地面积耕地保护目标45.967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9.8284万亩,已落实到具体地块。二是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引导建设项目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厅文件要求,编制了《积石山县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三是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放在首要和优先位置,扎实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补划处置工作,按照2024年底完成35%的处置任务的比例算,2024年我县目标任务为500亩,我县已完成新增耕地1016.43亩,完成了35%的核实处置任务,并继续寻找新增耕地。四是开展常态化监管,结合卫片执法,联合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了乱修乱建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一是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持续推进对积石山县大河家镇1号粘土矿、大河家镇2号粘土矿、刘集乡1号粘土矿、关家川乡1号粘土矿、关家川1号建筑用花岗岩矿等5家矿山省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二是依法依规进行矿权审批。积极推进矿权有偿出让。三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照《矿山开发利用与恢复治理方案》有序开展矿山开发和恢复治理,严厉打击无证采矿、乱采乱挖、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四是常态化开展古生物化石保护,及时排查登记化石出露点,建立化石管护跟踪督查台账,严厉打击古生物化石盗采倒卖违法犯罪活动。

(二)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情况

1、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森林草原资源利用监管。强化林地草原管理,对全县范围内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光伏项目、采砂石厂等占用草原情况集中进行摸排和整治。二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重点林区隐患排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及实战演练,全面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天然林和草原资源保护。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草原禁牧区违法放牧督查。

2、野生动物保护持续强化。一是强化巡回执法。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野生动物驯养繁育场所进行集中摸排清理。二是集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捕滥猎、非法交易、违禁食用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进入法制轨道。推进依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

4、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逐条逐

项制定推动措施,优化完善功能分区,科学开展范围调整,

认真编制整合优化预案,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

(三)水资源管理情况

1、强化节约用水管理。全面推进节水行动,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2、强化取用水监管。一是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取水许可审批,规范应用国家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系

统审核发放取水许可证;严格执行用水计划管理制度,落实

计量管控措施,规范取用水行为,为全县用水量的准确统计奠定了基础。二是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严控地下水开采量,全面摸排复核全县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

3、强化河湖管理。按照《临夏州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河湖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河湖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标准化、运行规范化、服务高效化目标的实现。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及矿产资源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农村占用耕地建房、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仍然存在,耕地保护监管方式还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数量呈上升态势,全县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能保证建设项目的用求。三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优化布局进展缓慢,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导致矿业权设置难度较大。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还需完善。自然资源执法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发现、制止、拆除难度大,虽已初步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但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仍然不够。

(二)森林草原资源方面

造林绿化难度加大,条件较好的地区已基本完成绿化,目前正在向山高沟深的偏远地带转移,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越来越大,投资成本越来越高。

(三)水资源方面

缺水仍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水资源可利用量十分有限,资源性、工程性和指标性缺水问题并存,综合考虑到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水量与控制水量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从严从紧审查非农建设,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占补平衡制度,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并行管理。加强规划管控、建设占用、耕地转化管制,坚决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强对矿山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卫片、国土云调查、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对矿山企业建成正常运营一年内未建成绿色矿山仍存在生产的及时发现并督促限期整改完成绿色矿山。

(二)进一步做好水资源规范管理工作

针对全县现状需水量与控制指标量之间的突出矛盾,积极衔接省州统筹考虑积石山县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认真研究国家水利投资政策和导向,认真谋划论证建设水库、大型蓄水池等水源保障项目。要加强现有灌区干支渠防渗、渠系建筑物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逐步恢复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建成一批水土资源优化配置、灌排技术设施先进、灌溉发展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智慧、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化节水型生态灌区。提升灌区基础设施条件及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全力抓好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抓好林草事业建设、森林草原资源资产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工作,接期完成省州县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