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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9-09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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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多项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目前全国存续涉税经营主体中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到约7300万户,受惠面广,普惠性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延续实施多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十分关注的税费优惠政策,针对性强。比如说,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还有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等。不仅如此,出台的延续政策支持力度大。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根据2022年数据,大约七成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税收。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税费支持力度,同时叠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政策。比如说,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还比如说,中央财政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进度。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等,推动形成政策合力,强化政策支持的强度、力度。

数据显示,我国存续涉税经营主体中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7300万户,王东伟表示,这些政策延续实施后,相关经营主体受惠面广。与此同时,统一将这些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也将进一步稳定预期。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实施期限长,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进一步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