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村居结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04-1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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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县脱贫领发〔2020〕25号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及时拨付2020年临夏州积石山县结对帮扶财政资金的通知》要求,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临夏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和《积石山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村申请、乡镇申报,县级复核的程序,编制完成了积石山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村居结对资金项目计划,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村居结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就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是抓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要根据《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管好用好东西协作资金。

二是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尽快完善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期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以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所有项目在9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三是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开。严格落实《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强化东西协作资金公告公示,村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东西协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效益。

四是靠实资金的监督责任。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负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项目资金的监管责任。同时要完善东西协作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评价,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和社会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实行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附:2020年东西扶贫部协作村镇结对项目资金计划表.pdf



积石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代)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