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12-0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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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县府通字〔20203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为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甘肃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临夏回族自治州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结合我县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侵蚀方式和分布特点,特划定积石山县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现通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具体包括积石山县区域内的吹麻滩镇(前庄村、后沟村、石家坟村)、大河家镇(大河家村、康吊村、梅坡村、大墩村、陈家村、周家村、四堡子村)、刘集乡(崔家村、肖家村、河崖村)、柳沟乡(斜套村、阳山村)、寨子沟乡(东坪寺村、地合村、寨子沟村,阳洼庄村,瓦窑沟村)、中咀岭乡(金场寺村、庙岭村、中咀岭村、梳木村)、小关乡(大茨滩村、大寺村、小关村)等7个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积石山县城区2块区域,共计面积31058.81公顷。

重点预防区应以保护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为主,严禁乱砍滥伐、陡坡开垦,实行封禁管护和责任管理。对已破坏并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恢复植被;对局部水土流失的区域,要制定规划,系统治理。

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具体包括积石山县吹麻滩镇(林坪村、方家村、前岭村、后阳洼村)、大河家镇(甘河滩村、韩陕家村、克新民村)、居集镇(深沟村、田家村、居集村、茨滩村、甘藏村、甘藏村、红崖村、业卜湾村、强滩村、劳动村)、别藏镇(红星村、纳莫沟村、学文村、旧城村、旧城村、阴洼滩村、麻坝村、甘藏沟村、杨家岭村、吊地洼村、桥头村)、刘集乡(陶家村、团结村、高李村、阳洼村、刘集村)、石塬镇(肖红坪村、沈家坪村、刘安村、秦阴村、宋家沟村、石塬村、苟家村、三二家村)、柳沟乡(尕集村、袁家山村、柳沟村、马家村、张郭家村、上坪村、樊家沟村)、关家川乡(何家村、宁家村、杓家村、李家山村、白家沟村、赵家湾村、芦家庄村、关集村、张谢家村)、胡林家乡(胡林家村、高关村、左家村、吊坪村、大庄村、娄子湾村、张豆家村、何家村、山庄村)、安集镇(红坪村、杨家湾村、安家湾村、钭家山村、红路岭村、三坪村、苟家山村、风林村、风光村、前进村、辉光村)、寨子沟乡(曹姚村、麻沟村、尕马家村、善家村、磨沟村、候家坪村)、郭干乡(徐家村、郭干村、酸李树村、王家村、大杨家村、海家村、满陈家村)、徐扈家乡(五十里铺村、周家村、仙家村、徐扈家村、长家寺村、乔干村、尕阳洼村)、中咀岭乡(马家咀村、大山村)、小关乡(尕阴洼村、唐藏村、五家堡村)、铺川乡(戴家山村、元林村、湫池村、铺川村、上庄村、下庄村、张巴村)、银川镇(新庄村、工匠村、刘王村、张家村、阳坡村、胡李村、银河村、水陈村、柏杨树村、鲁家湾村、龙光村、银川村)等17个乡镇,共计面积59179.62公顷

重点治理区应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拦、蓄、截、引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配套的办法,因地制宜,系统治理。同时,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综合防治水土流失。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我县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附件:1.积石山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附表.xls

                      2.积石山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附表.xls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