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积石山志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1-08-08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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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6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政务中心     电  话:0930-7721088

项目名称:积石山志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加工厂

建设单位:积石山县志雄商砼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卓远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在原有志雄商砼有限公司院内新建一座建筑面积5000㎡的钢结构厂房,新建一条年处理10万t建筑垃圾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2000㎡的原料堆场,1000㎡的石料堆场、800㎡的成品砂石料库和一座500㎡的脱水底泥暂存库。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225.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5.64%,计划施工期为8个月。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建设过程环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施工期间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应定期洒水喷雾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大风天气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送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为有效缓解施工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必须做到“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三)做好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活动废水包括施工面降雨积水和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废水的排放量同施工期降雨量、施工活动、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

等密切相关,为避免施工废水外排对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车辆冲洗,施工废水不外排。

(四)严格固体废物处置工作。一般固废及厂房内定期清扫收集的沉淀粉尘、生产工艺中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尘和洗砂沉淀的底泥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设备日常维保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设专用储藏室收集,不定期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及运营期噪声应采取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经过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类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