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9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政务中心 电 话:0930-7721088
项目名称:积石山大河家保健养生醋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大河家镇陈家村一社73号
建设单位:积石山县大河家清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面积8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库、发酵室、无菌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办公室、会客厅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间需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天气干燥、有风等易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对沙石等粉状物料临时堆存处采取表面覆盖、洒水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设施或加盖篷布,限值车速等措施。
本项目在玉米粉碎工艺会产粉尘,排放浓度为袋收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油烟废气均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二)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50m3集水灌储存,定期拉运进入积石山县大河家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建设单位将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置于厂房内,通过墙体进行噪声围挡、隔音,同时将泵类设备安装固定基座,并安装软橡胶垫等减震措施,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四)产生的发酵残渣、编织袋、塑料桶等,外售与附近的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要求,制定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设置“危险、禁止烟火”标志,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2017﹞4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积石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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