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的通知
积县府发〔2026〕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州驻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省、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十一届县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积县府发〔2021〕122号)。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宣布废止的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