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积石山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1-1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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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服务于社会的作用,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及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书记、局长自仁同志任组长,局党成员、副局长杨玉胜学贤同志为副组长,各长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有序、高效运转;二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信息。同时,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和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发布,不仅确保了信息安全,同时减少了重复审核的程序,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效率。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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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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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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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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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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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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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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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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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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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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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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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负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突破仅依靠政府网站公布信息的瓶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我局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快捷、全面地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范围,规范表述,及时更新,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符合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