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科学技术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科学技术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6-01-2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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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2025年积石山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积石山县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科技中心工作,锚定“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普宣传普及”核心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县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积石山县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科技中心工作,锚定“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普宣传普及”核心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持续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县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全流程环节,畅通在线提交、电子邮件、信函、现场申请等多元申请渠道,明确办理时限和答复标准。2025年,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分类、编目、归档管理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纳入公文制发全流程,作为必填项严格审核。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更新维护,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定期开展信息核查校准,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要素齐全、更新及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原有“综合政务”栏目基础上,新增“科技政策”“项目进展”“科普宣传”子栏目,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科技特派员服务、科技活动周等群众关注领域,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载体,推动政务活动全流程透明化,提升信息检索便捷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细化公开责任分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坚决不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网站和新媒体日常运营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严格监控、分工负责、专人维护”管理模式,围绕科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链条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我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好领导协调作用,加强对各股(办、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作用,以保障政务公开的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短板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政策解读与群众需求契合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存在短板,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操作规范的掌握不够全面,专业素养需持续提升。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公众普遍关心、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高度重视因依申请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应对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