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股工作职责
建筑管理股
负责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拟定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管县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全县施工许可证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工程担保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县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危房鉴定;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发布全县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的调整系数;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工程检验检测单位、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拟定全县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与引进、推广;负责管理全县进入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制品的检测、鉴定和推广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公用设施的防震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