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度报告的通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6-01-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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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年度报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积石山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的填报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https://gs.gsxt.gov.cn)或甘肃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服务专区(https://zwfw.gansu.gov.cn/gsspace/IntegrationSpecialColumn)报送并公示2025年度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关注“甘肃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后,从“公众服务”中的“个体工商年报”中上报公示。

四、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给予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望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