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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石山县县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15-09-17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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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积石山县县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6月1日

积石山县县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电、工业等管线及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为加强我县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全面掌握地下管线的现状,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和省建设厅、工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安监局、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15]42号)及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5]127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我县县城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普查范围及内容

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县城范围内的供水、排水、供热、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普查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示、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一)现场踏勘、探测补测、信息资料收集阶段(2015年6月2日—7月31日)。各相关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和《甘肃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开展地下管线普查的现场踏勘、探测补测、信息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

(二)成果验收和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阶段(2015年8月1日—9月30日)。地下管线探测成果权属单位对探测成果按程序审查验收通过后,提交全部数据成果,由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验收。同时,对管线排查中排查出存在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提出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三)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阶段(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按照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相关要求,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四)总结普查工作(2016年1月1日—1月31日)。普查工作完成后,对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和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有序进行,达到普查目的,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局、安监局、工信局、电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广电局、电力公司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配合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中抽调组建。

(二)明确职责分工。地下管线普查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管线普查,收集各相关单位的资料,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实测,建立信息系统,做好普查工作。县住建局负责近年来所建雨水、污水、热力等管线资料搜集、整理;县城管局负责给水排水等管线资料搜集、整理;县电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广电局、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探测、补测,做好各自管辖的管线普查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并将结果报到县住建局;县规划局配合管线权属单位,提供规划图和地形图,协助牵头单位绘制综合调绘图;县财政局为此次普查提供资金保障;县安监局督促各管线权属单位全面摸清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并检查验收。  

(三)加强督查指导。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开始后,县政府根据实施方案和州上对普查工作的要求,对普查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保证普查工作质量和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电局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市民保护地下管线,配合普查工作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