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主题分类 > 综合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石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16-02-20 07:49
字号:
收藏

)人民政府,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积石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2月15

 

  抄送:县委办、人大、政协,各县长督学,办公室

        各主任                             存档(二)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3日印发

         (共印85份)

积石山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夏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州办发〔2015〕305号)精神,有效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防打结合,打早打小。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既要讲求策略,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强化宣传教育,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在苗头时期解决问题。
  2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发展。
  4政府统筹,分工协作。由政府统一安排,统筹协调和组织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金融单位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会同行业管部门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风险处置责任,逐一落实监管责任,有分工、有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主要目标
  及时化解非法集资存量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检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二、责任分工与监管重点
  (一)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以及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规范约束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
  (二)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主(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
  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并牵头和具体负责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全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风险处置。
  工信委主要负责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对已审批和开展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要进行一次业务审计,明确界定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上限,防止违规放大担保倍数,超额担保。
  商务局主要负责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超范围经营、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故意收当赃物、违规办理股票典当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工商局主要负责投资(咨询)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清晰地界定投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指导规范非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同时,要加强辖区广告监测和检查,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委宣传部负责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舆论引导工作。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综合利用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配合宣传月进行全面报道,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局负责制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片,制定宣传教育标语口号。经常在广播、电视黄金时段播放宣传公益广告。要通过新闻报道、刊登典型案例分析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等方式,不断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特征,揭示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
  公安局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建设局负责房地产中介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处置。
  教育局负责民办院校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处置。
  业、畜牧局负责农业专业合作组织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村级产业发展互助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处置。
  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的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处置。
  信访局负责接访群众反映的非法集资问题、劝导和说服解释工作,接受涉嫌非法集资的举报和信访;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人行主要负责全范围内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第三方支付两类影子银行的日常监管与风险处置,并做好第三方理财、非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和网络金融相关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及风险防控工作。
  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工作,按程序及时报告所有账户资金异常变动信息和苗头,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各主(监)管部门要于20162月29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政府金融办。
  (三)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一线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政府金融办作为牵头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升工作质效。
  三、保障措施
  (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应对,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跨地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协作义务,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加强教育宣传力度

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非法集资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结合行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宣传方案,并开展本行业宣传教育活动。各)政府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广泛利用媒体、短信、微信等方式,以全方位、立体化、广覆盖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的作案手法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不断增强群众的识别和防范能力,使群众能清晰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三)加大工作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合力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坚持对非法集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已立案或发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组织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案件的侦办诉讼、资产追缴、资产处置、集资群众登记确认、集资款清退和维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