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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关于2023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5-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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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515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11 731799      话:0930-772108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积石山县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

居集镇深沟村、石塬镇肖红坪村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甘肃诺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居集镇深沟村中心位置坐标102度57分31.829秒,35度38分18.475秒)、积石山县石塬镇肖红坪村(中心位置坐标102度48分48.882秒,35度45分2.789秒)石塬镇转运站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居集镇转运站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本工程两座生活垃圾转运站规模均为中型III类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服务年限15年。本工程共新建两座垃圾转运站具体建设内容如下:石塬镇垃圾转运站:新建转运规模150t/d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包含垃圾压缩设备2套、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购置2辆25t钩臂式垃圾转运车、密闭式垃圾集装箱4个,建设厂区围墙、大门、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居集镇垃圾转运站:新建转运规模150t/d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购置垃圾压缩设备2套、自动化控制系统1套、2辆25t 臂式垃圾转运车、密闭式垃圾集装箱4个,建设厂区围墙、大门、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68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09%

 

一、项目施工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在临近主要环境保护处进行基础开挖时,须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尽量减少风力扬尘的产生量;对于在施工场地堆放的少量用于回填土方,须设置有效的防尘网,防止风力扬尘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营运期垃圾中转站废气采用喷淋除尘除臭装置处理后,无组织外排,不设废气排放口。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合理选择施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在工地四周设截水沟,防止下雨时裸露的泥土随雨水流进入附近地表水体,造成水体SS增加,泥沙淤积,影响地表水质。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运往积石山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置。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拉运至大河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在每个垃圾转运站内设置高压清洗设备1套,以方便垃圾转运车辆及收集车辆清洗和压装车间内地面冲洗,清洗废水经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收集池,拉运至大河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县城管局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垃圾转运站中集中压缩处理,压缩后运至临夏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做最终处理。沉淀池产生的污泥,随项目生活垃圾外运至临夏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本项目设备维系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由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 2001)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渗,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加强日常管理,采取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设施,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报告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批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竣工后,在投入运行或实际排污之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投产运行后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记录、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和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等工作,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