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石山县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按时投放的通知
各城区居民、商户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优化垃圾收运流程,减少垃圾在城区的停留时间,营造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区实际情况,现将城区垃圾收运按时投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放时间:自即日起,城区垃圾实行定时投放,投放时间为每天上午早上7:30至9:00,上午10:30至中午1:30,下午2:30至4:00。请各居民、商户及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投放垃圾。
二、投放方式:居民和商户需将垃圾进行分类袋装,在规定投放时间内,自行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车内。垃圾收集车将在各小区、街道巡回收集,并播放提示音乐,提醒居民投放垃圾。
三、投放地点:垃圾收集车将在城区各主要街道、小区设置固定停靠点进行垃圾收集。具体停靠点位置已在各小区、街道显著位置张贴公示,请居民和商户留意查看,前往就近停靠点投放垃圾。
四、注意事项
1.严禁在非规定时间内投放垃圾,错过投放时间的,请自行妥善保管垃圾,待下次规定时间再行投放。
2.请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投放,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需单独收集,并按照规定投放。
3.投放垃圾时,请确保垃圾袋扎紧,避免垃圾散落。不得将垃圾随意丢弃在街道、绿化带、垃圾桶周围等公共场所。
4.各单位、商户应切实履行门前“五包七禁”责任,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垃圾收集和投放工作。
5.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相关违规行为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良好的环境卫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希望广大居民、商户及单位积极配合城区垃圾收运按时投放工作,养成良好的垃圾投放习惯,共同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6月17日
附件:城区垃圾收集车辆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