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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夏季交通安全倡议书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5-2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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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  

盛夏已至,暑期生活即将开启,但安全警钟长鸣!近年来,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给无数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为筑牢安全防线,积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向全体中小学生及家长郑重呼吁:未成年人严禁骑乘电动车!

一、法律明文规定:骑行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中小学生未达法定年龄骑行电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交警部门的教育、处罚,家长也需承担监护责任!

二、未成年人为何不能骑电动车?风险警示!

1. 身体发育未成熟,应急能力不足:中小学生身高、力量不足,难以稳定操控电动车;反应速度较慢,遇到紧急情况易慌乱失控;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行为频发。  

2. 电动车安全隐患大,事故后果严重,超速风险:部分电动车改装后时速超25公里,极易侧翻;违规载人:双人骑行导致车辆失衡,加重事故伤害;违规充电:夏季高温易引发电池自燃,危及生命安全。  

3. 夏季特殊天气加剧危险:高温暴晒下易疲劳中暑,分散注意力;暴雨、雷电天气路面湿滑,刹车距离延长;强光刺眼、夜间视线差,增加碰撞风险。  

三、血的教训!真实案例警示

案例1:某市14岁学生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汽车相撞致骨折;  

案例2:两名初中生共骑电动车超速过弯,撞上护栏重伤;  

案例3:未成年骑行未戴头盔,头部重伤致终身残疾……  

生命只有一次,莫让侥幸毁未来!

四、家长必读:责任与行动指南

1. 严禁给孩子骑电动车,拒绝纵容违规行为;2. 监督孩子出行方式,倡导步行、公交或家长接送;3. 以身作则遵守交规,为孩子树立安全榜样;4. 强化安全教育,家校共筑防护网!  

五、安全承诺,从我做起!

同学们,请牢记:1.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2.不搭乘同学骑行电动车!  3.发现违规行为,主动劝阻并告知老师家长!  

家长朋友们,请携手:1.履行监护责任,守护孩子平安成长!2.发现校园周边违规骑行,及时举报!  

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让我们共同行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让青春之花在阳光下安然绽放!


积石山县吹麻滩镇人民政府

积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