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禹源益民供热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6年度暖气费收缴事宜的通告
各集中采暖户: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供暖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居民度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季,现就城西、城南供暖区域历年拖欠暖气费和2025年-2026年度暖气费收缴事宜通告如下,望各用户积极配合,按时上缴2025-2026年度采暖费用及历年拖欠费用,进一步确保今冬明春供暖服务工作。结合公司供暖工作实际通告如下:
一、供暖时间
2025年10月22日-2026年4月5日,供暖期5个半月,166天。
二、缴费标准
(一)I类、居民住宅(包括学校、幼儿园);基础供热费5.60元/月/㎡;(包含供暖二次电费0.3元/㎡)
(二)Ⅱ类、机关单位(包括医院); 基础供热费7.30元/月/㎡;(包含供暖二次电费0.3元/㎡)
(三)Ⅲ类、商业营业性(包括银行、邮电、电信、移动、餐厅、宾馆、);基础供热费8元/月/㎡;(包含供暖二次电费0.3元/㎡)。
(四)Ⅳ类、不用暖住户需缴纳供热面积供暖费20%的供热设施基础热用费(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热用户变更用热面积及其他用热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并签订变更合同。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的10月1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不得拒绝申请。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由供热单位关闭入户阀门。未分户控制的,在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后,供热单位予以办理手续。办理停热的热用户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前向供热单位交纳用热费用百分之二十的供热设施基础热用费)。
三、缴费方式
各集中供热采暖户,自行到缴费办公点缴费。
1.收费点地址:政务大厅供暖窗口;荣祥宾馆往西100米处(原金发锅炉房);城南热源厂门卫;各小区临时收费点(具体地点等待通知)。
2.缴费时限: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缴清历年拖欠暖气费和2025年-2026年度暖气费;2025年11月15日后未交采暖费并未办理报停手续的用户一律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处理。
3.收费方式:请各采暖户自行到供暖公司各收费处缴纳暖气费并保存好缴费收据;
4.缴费负责人:城西热源厂收费负责人:陈海平(18394918057)、城南热源厂收费负责人:曹正芳(18293037902)。
四、暖气新入、报停方式
政务大厅一楼供暖窗口:张丽娟 17693799009 15349309687
(一)暖气新入户方式:2025年新入网的用户,需要用户写书面申请,及时上交至政务大厅一楼供暖窗口,经供暖公司研究决定后,方可对其接入供暖;
(二)暖气报停方式:不使用集中供暖的用户,到政务大厅一楼供暖窗口上交报停申请书并缴纳20%供热设施基础热用费,经供暖单位同意后,由供暖公司人员对断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后方能予以报停。若住户未到供暖公司上交报停申请及未按时缴纳20%供热设施基础热用费的采暖用户,将予正常使用对待,产生的暖气费正常收取,拒缴者一律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处理。
(三)未按时报停的用户:使用累计制度,需要缴纳历年全额暖气费后方可继续供暖。
(四)盗用用户:联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的用户,供暖公司将不予供暖
1、未缴清历年欠费且缴清本供暖季暖气费的用户;
2、缴清历年欠费且未缴清本供暖季暖气费的用户;
3、未按公司要求,修改内部供暖管道和供暖设施的用户;
4、被供暖公司认定为其他违规使用暖气的用户。
(二)供暖期督查检查:供暖公司专设督查检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物业公司对供暖用户开展全面检查,若发现用户私自放水、加装循环泵、破坏公共供暖设施、未交费私自开分户阀门等情况,视情节处罚 500-5000元罚款,限期责令拆除,并在相关媒体上曝光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处理。
真诚地希望各位用户积极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确保全县今冬明春供暖工作顺利完成,谢谢合作!
积石山县禹源益民供热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