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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篦子井区域餐饮店污水排放治理的公告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06-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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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经营单位:

近期,经巡查发现,篦子井区域部分餐饮店存在将含有大量油污、食物残渣的污水直接倾倒进篦子井的违规行为。此类行为不仅导致篦子井及周边排水管道频繁堵塞,污水外溢污染路面,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还可能引发排水系统故障,造成城市内涝隐患,损害公众利益。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针对篦子井区域污水乱倒现象,现将治理要求公告如下:

1、规范污水排放:各餐饮店须立即停止向篦子井乱倒污水行为,污水需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方可接入合法排水管道。

2、完善排污设施: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自查整改,完成店内隔油池、沉淀池、油水分离器等排污设施的安装、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规范排放意识,落实治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污水排放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污水预处理设备的运行管理,定期清理隔油池、沉淀池,不准将未经处置的固体油污、粪便接入市政排水和污水管网,留存清理记录备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单位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按要求整改或继续违规乱倒污水的餐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望各餐饮经营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污水排放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篦子井区域良好的排水环境和城市形象。

特此公告。

积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930—7721546

临夏州环境保护局积石山县分局   监督电话:0930—7721088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监督电话:0930—7721335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