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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制定积石山县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添加时间:2026-10-26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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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定价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于2026年11月5日组织举行制定积石山县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征求消费者和有关各方的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积石山县生活垃圾收费标准

二、听证人构成及名额

此次听证会设听证人9名。积石山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5名,听证人由积石山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工作人员兼任。成本监审公司代表2名,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司代表2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条件及产生方式

听证会以公开征集和基层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具体为:

消费者代表15名,企业代表3名,物业公司代表3名,中科康洁公司代表2名,鹭鸿公司代表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各2名,法律专家代表1名,经济专家代表1名,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代表各1名,州驻县各单位代表1名,人民团体代表各1名,乡镇代表各1名。

1.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和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有关单位或乡(镇)推荐消费者代表产生。

2.经营者代表、企业代表、物业代表、中科康洁公司代表由县住建局和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荐产生。

3.经济专家、法律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由县发改局邀请。

4.相关部门单位代表由积石山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拥护党的领导,顾全大局,综合素质高。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能够全程按时参加会议,并且遵守会议纪律;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单位等必要个人信息。

四、新闻媒体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位2个,自媒体席位3个,将邀请积石山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公开报道。

五、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和随机选取两种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旁听人员报名者不足,由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荐。

六、推荐、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推荐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26年11月04日前将推荐报名表反馈至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请于2026年11月04日前报名,按要求填写推荐报名表,报名后,送至县城市管理局(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办公室。

负责人:马文成     联系电话:13909309847

联系人:马进良     联系电话:13993077028

马玉蓉     联系电话:17262862007

附件:积石山县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代表推荐报名登记表.xls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