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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制定工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添加时间:2026-09-2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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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积石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制定工作”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甘办发〔2013〕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甘发改投资〔2013〕1998号)等文件政策规定要求,依照重大项目、重要决策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程序的要求,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委托甘肃宸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积石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制定工作”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制定工作

2、项目单位: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3、项目地点:积石山县

4、项目概况:详见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可提出。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事项涉及的基层组织、相关单位及项目范围内受影响的个体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项目

(1)本项目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事项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本项目事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性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本项目事项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事项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事项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马文成     电话:13909309847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宸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辉       电话:18153993535

附件:积石山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标准制定工作(意见征求稿).doc

积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