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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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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26-09-0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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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平稳有序做好2026年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临夏州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健全招生信息公示、政策咨询常态化机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流程、咨询和监督电话等关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二)划片招生属地管理原则。各学校采取划片招生,各乡镇、各学区及辖区学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精准落地招生政策,有序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从严防范和杜绝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发生。
(三)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免试入学、划片就近、计划招生”的总体目标开展招生工作。保障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地址就近入学;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凭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入学。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残疾、特殊疾病等原因无法按时入学需延缓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交书面延缓入学申请,报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备案。
(二)初中:本县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外地就读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本县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
2026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照划片招生、政策性保障招生和统筹调配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划片招生
2026年全县小学采取划片招生入学,初中采取学区(校)对口划拨、整体直升入学。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依规招生,严禁擅自跨学区违规招生,坚决杜绝新增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二)政策性保障招生
1.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凡在招生学校范围内实际居住的烈士子女、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临夏英才卡持有者人员子女、积石山县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优抚对象子女,学校依据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后,依据残疾儿童教育评估专家委员会出具的教育安置意见,由相应学校妥善安置入学并规范纳入学籍管理。经评估认定适合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指派学校常态化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严格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招生范围、应入尽入。各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变相设置限制条件,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义务教育资源。
(三)统筹调配招生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对应报名学校统一向县教育局报备,由县教育局按照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统筹原则调剂入学。小学阶段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具有固定住所且与同胞亲兄弟姐妹同时就读小学的,可申请“幼随长”到同一学校就读,若申请学校无空余学位,教育局将统一进行调剂。
(四)报名材料规范要求
监护人提交的所有报名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材料。各学校精简报名证明材料,规范采集报名登记信息,取消学前教育就读经历、超龄入学证明等非必要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新生报到注册后学校可统一查验。易地搬迁、县城集中安置点适龄子女报名时,仅需上传或提交户口簿、搬迁安置协议即可。
四、招生范围划定
(一)小学阶段
1.吹麻滩小学:临夏路以北、二环西路以东、气象站以南、大河路以西区域,方家棚户区C、D、E区,林坪村七社、九社和十一社西。
2.友谊小学:北滨河路以北、二环西路以东(除花园小区A区、财源小区)、临夏路以南、农贸路以西区域。
3.双语小学:北滨河路以北、二环西路以西、临夏路以南、临滨路以东区域,花园小区A区、财源小区。
4.希望小学:大河路和农贸路以东、北滨河路以北区域。
5.城东小学:滨河路以南、农贸路以东区域。
6.城西小学:临夏路以北、二环西路以西、环城西路以西区域(除方家棚户区C、D、E区)。
7.城南小学:南滨河路以南、农贸路以西区域。
8.五一小学:大河家镇棚户区、四堡子村、四堡子村安置点,大河家镇商贸东路以东区域。
9.其他小学:按照户籍所属地就近入学。
(二)初中阶段
1.田家炳中学:吹麻滩小学、城西小学、后沟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2.吹麻滩初级中学:友谊小学、郭干学区、柳沟学区、张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高关中学:城南小学、双语小学、前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4.移民中学:希望小学、徐扈家学区、寨子沟学区六年级毕业生。
5.第五中学:城东小学、关家川学区、胡林家学区、安集学区、吹麻滩学区(中庄小学、前岭小学、后阳洼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6.大河家中学:五一小学、大河家学区、石塬学区三二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7.刘集中学:刘集学区、石塬学区(除三二家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8.癿藏中学:癿藏学区、小关学区、铺川学区(除下庄小学、张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9.居集中学:居集学区、中咀岭学区六年级毕业生。
10.银川中学:银川学区、铺川学区下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五、招生安排
(一)小学
县城各小学202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过网络招生系统进行招生登记和录取,错过网络申请入学时间未按时完成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在开学后现场报名入学。除网络申请入学的学校外,其他乡村小学招生均在8月23日现场报名注册。
1.网络申请(7月10日—14日)。监护人电脑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登录“甘快办”APP填报入学信息,具体操作参照“积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手册》。
2.网络审核(7月15日—16日)。学校对网上提交的入学申请及材料进行逐条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及修改意见;监护人应依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逾期未完善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线上报名资格,监护人可按线下现场报名时段提交材料。
3.现场审核(7月17日—18日)。网络“初审通过并免现场审核”的无需到现场审核;网络“初审通过”但还需现场核验的,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录取公布(7月19日—20日)。学校严格按招生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结束后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报到注册(8月23日)。被录取新生到对应学校报到注册。
(二)初中
2026年毕业的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和本县户籍县外小学毕业后需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严格按照划分区域,于8月23日到片区初中学校报到注册。易地搬迁及县城集中安置点的适龄子女,凭户口簿和安置协议,到相应初中报名入学。
六、招生录取顺序
各小学优先录取政策性保障类学生,之后按以下顺序审核并依次录取。
A类:招生片区内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片区内,且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合法房产。
B类:招生片区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片区内,监护人在片区内无合法房产。
C类:招生片区内无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片区内,监护人在片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包括易地搬迁及集中安置点适龄子女。
D类:招生片区内无户无房。本县户籍,户籍与房产均不在对应片区内,监护人在片区内合法经商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适龄子女,以及在片区内长期租住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E类:招生片区内的随迁子女。非本县户籍,在我县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专班,专人负责报名接待、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等工作,设立专门办事窗口,公开咨询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接待工作。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依托学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校园公示栏等平台,全方位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流程要求、咨询方式及录取结果。针对家长普遍关心和咨询的问题,要认真做好细致解读和答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及广大家长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三)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严格按照办学条件、师资配置及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规招生,严格执行均衡编班规定,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从严管控大班额、大校额,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擅自扩招、随意扩编班额。
(四)加强控辍保学。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控辍保学排查劝返。各学区、各学校全面摸排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无缝对接,初中学校提前对接获取招生区域内学校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保障应届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对未按时到校报到的适龄学生及时摸排去向,书面报送属地乡镇政府,协同做好动员复学工作,坚决落实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工作要求。
(五)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规定。招生结束后,小学按时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初中规范做好新生信息核对与学籍招录。从严规范择校、借读行为,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现象;严禁学校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跨区域违规招生、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及转接手续。
(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笔试、面试、竞赛测评等任何形式开展选拔性招生和变相“掐尖”招生,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跨区域违规招生、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建立预警机制。各学校常态化分析研判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变化趋势,提前摸排招生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引导家长理性报名、依规入学,疏导化解招生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保障全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八)规范招生秩序。建立监护人招生报名诚信承诺机制,对伪造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报名及录取资格,并视情节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行政及法律责任。县教育局设立招生举报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核查处置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恪守招生工作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持续推进阳光招生。
县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0930-7777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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