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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积石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解读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6-05-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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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强行风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推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在本单位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升监管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智慧性,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综合监管”。

(一)规范监管单位信息。牵头单位按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府机构设置情况,动态调整监管单位,准确录入规范名称、信用代码等信息,及时更新部门管理员及权限,实现监管单位覆盖率100%。

(二)严格用户账号管理。各单位根据执法人员(包括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管理用户账号,做到与执法人员一一对应,实现执法人员注册率100%。要严格管理人员账号及密码,严防泄密。

(三)健全监管对象信息。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息已全部接入系统,无需另行增补;其他监管对象需相关单位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证件号为唯一识别码规范录入,并做到动态更新,实现监管对象覆盖率100%。

(四)全量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责,按照上级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实现认领率100%。牵头单位要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分解到具体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分解到具体内设机构。对未认领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各成员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报县双随机联席办公室备案。

(五)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协调联系,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日常工作实际,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完成率100%。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做到动态更新。

(六)增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明确的监管事项,由行使职权的县级单位会同县司法局进行录入,确保监管事项的完整性,实现完整率100%,并根据法规修订,做到动态更新。

(七)加强监管行为信息录入。落实“谁产生、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为(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等信息,自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

(八)持续推进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各单位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小微企业扶持等信息7个工作日内录入,实现录入率100%。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公示系统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九)及时核查反馈风险预警线索。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派发的风险预警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反馈结果,实现反馈率100%。强化风险研判,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风险,实施精准处置。

(十)加强监管动态信息录入。各单位及时发布工作中产生的监管动态信息,监管动态信息不低于20条,曝光台信息不低于5条;全年全县监管动态信息不低于360条,曝光台信息不低于50条。

(十一)探索推进相关模块应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推进非现场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等模块应用,强化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

(十二)明确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单位在规范编制检查实施清单的基础上,及时通过“双随机监管”子系统认领随机抽查事项(附件3),实现认领率100%。

(十三)细化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各相关单位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和内设机构设置,分类建立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做到动态管理,监管对象库要覆盖全县本领域全部监管对象。

(十四)优化抽查工作细则。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抽查工作细则,明确抽取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应用、公示途径、法律责任、部门联合等内容,作为本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依据。

(十五)强化抽查任务实施。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确立“双随机、一公开”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对同一经营主体的多项检查,由多部门、多股室合并开展,实现“能联尽联、应联必联”,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以跨部门抽查为重点,在《2026年临夏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抽查计划》(附件1)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跨部门抽查事项,制定并发布年度抽查计划,综合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利用移动监管APP规范实施检查,做好结果公示和运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持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县要确保抽查部门覆盖率、抽查事项覆盖率、跨部门抽查占比等三个指标均不低于80%,“转案源”不少于12起,信用分级分类抽查占比不低于50%,移动监管APP使用率不低于95%,覆盖监管对象比例不低于5%。各相关单位要力争抽查事项覆盖率、跨部门抽查占比等两个指标均不低于80%,“转案源”不少于1起,信用分级分类抽查占比不低于50%,移动监管APP使用率不低于95%。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认真做好示范表率,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和跨部门抽查占比两个指标均不低于85%,“转案源”不少于10起,信用分级分类抽查占比不低于50%,移动监管APP使用率不低于95%,覆盖监管对象比例不低于3%。


相关链接: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积石山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