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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229275995295911/2025-49398 主题分类 积石山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积县政办发〔2025〕32号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0-14 发布日期 2025-10-15
标        题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5-10-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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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州驻县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4〕74号),现就做好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鼓励学生在学籍地参保。

二、筹资标准

(一)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7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60元,省市县财政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8号)明确的标准分担(见附表1)。对于居民持居住证(含按学籍)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实行补助。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保持稳定,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资助参保标准。医疗救助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见附表2)。鼓励乡村 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资助并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衔接。

三、缴费期限和待遇享受

(一)参保缴费期限。2025年全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 1日至2月28日。

(二)待遇享受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参保后设置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税务、医保部门公开的线上和线下缴费渠道参保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 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或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可按标准缴费。新生儿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缴费。

四、参保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连续参保激励。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5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激励额度保留。

(二)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 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75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提额部分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7万元。

(三)断保约束。自上个参保年度起算,未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断保人员再参加居民医保的,每断保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降低3500元;同时,参保后设置3个月(90日)的固定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30日)。参保人员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可减少1个月(30日)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180日)。补缴标准按当年参保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确定,补缴后断保期间待遇不追溯。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参保扩面。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围绕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势多样化以及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等进一步强化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落实,持续巩固全民参保成果,要聚焦低收入人口、大学生、新生儿、学龄前儿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居民医保参保动员,分类精准施策,提高参保质量。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乡(镇)、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合力高质量推进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医保部门要对接工作全过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基金运行监测,确保参保居民待遇应享尽享;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税务部门要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要紧密围绕参保政策、激励约束机制、待遇保障内容等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和主动参保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断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表:1.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表

2.低收入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标准

3.全县各乡(镇)2025年城乡全民参保计划表

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4日    

附表1

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表

档次

市、县

合计

(元)

中央财政

(元)

省级财政

(元)

市县财政

(元)

第一档

两州一县、原18个深度贫困县

700

560

127

13

第二档

天水、陇南、白银、定西、平凉、庆阳、张掖、武威、酒泉(所辖原深度贫困县除外)

700

560

121.6

18.4

第三档

兰州、金昌、嘉峪关

700

560

117.4

22.6

附表2

低收入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标准

人员类别

医疗救助资助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

特困人员、孤儿

全额资助

0元

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

310元

90元

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50元

150元

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

100元

300元

附表3 

全县各乡(镇)2025年城乡全民参保计划表

序号

乡镇

户籍人数

任务人数

1

胡林家乡

15473

15473

2

关家川

13653

13653

3

柳沟乡

12728

12728

4

安集镇

14035

14035

5

居集镇

16830

16830

6

铺川乡

13012

13012

7

中咀岭乡

14335

14335

8

吹麻滩镇

29724

29724

9

寨子沟乡

16124

16124

10

徐扈家乡

13006

13006

11

癿藏镇

19274

19274

12

石塬镇

11712

11712

13

银川镇

21065

21065

14

大河家镇

35047

35047

15

郭干乡

8047

8047

16

刘集乡

18935

18935

17

小关乡

12772

12772

合计

285772

285772


相关链接:《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