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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移风易俗 促进乡风文明的决定
(2025年4月2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革除不良习俗,弘扬时代新风,做到移风易俗常态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具有临夏特色的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现就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作出“八个做到、八个反对”的决定。
八个做到:
做到爱党爱国常态化开展“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家国情怀,引导广大群众厚植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深入理解“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所孕育的伟大祖国、伟大民族,永远是全体中华儿女最深沉、最持久的情感所系”的深刻内涵,推动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生态”,建设和守护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
做到诚实守信树立诚信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言行一致、诚实守信。在工作和生活中讲信用、守承诺,培育契约精神,构建诚信社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诚信经营,遵守市场规则,杜绝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人际交往中,以诚信为本,真诚待人,信守承诺。
做到爱护环境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拒绝乱采河道砂石、乱挖树木花草、乱排污水废气、乱扔垃圾废料,倡导绿色出行,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
做到节俭养德坚持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倡导勤俭节约、爱惜粮食。在日常生活中,将节俭意识融入用水、用电、用纸等生活细节。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量入为出、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奢华和高档次消费。
做到文明祭祀在祭祀活动中,注重精神传承和文化内涵,引导群众树立文明、环保、安全的祭祀观念,倡导鲜花祭祀、家庭追思等文明祭祀方式。
做到尊老爱幼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以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为共同愿望,以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为最大心愿,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开展各类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做到邻里和睦倡导团结友爱、宽容友善,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的邻里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开展社会群体之间和邻里之间互助活动,主动关心邻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尊重和信任,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做到健康生活践行健康生活理念,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育锻炼,注重体重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拒绝酗酒,远离赌博,娱乐适度。
八个反对:
反对高额彩礼抵制索要高额彩礼和以彩礼为筹码进行婚姻交易的行为,反对早婚私婚,打击骗婚行为。建立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与风化俗成长期惯例相结合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避免因高额彩礼和过度消费导致的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做到彩礼适度、量力而行,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反对大操大办拒绝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控制宴请规模和档次,避免加重经济负担。在家庭聚餐和社交宴请中,合理点餐,避免餐桌上的浪费。抵制过度包装、奢华消费等铺张浪费行为。
反对低俗婚闹举行婚礼应当文明有序,向令人尴尬难堪的恶搞行为说“不”,抵制和摒弃一切有辱人格、摧残身体、破坏氛围的低俗、恶俗婚闹行为,守护婚礼的纯洁与美好,尊重新人及宾客的尊严和权利,让婚礼成为传递爱与祝福的美好时刻,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见证。
反对薄养厚葬弘扬孝老敬老风气,倡导厚养薄葬理念,推行丧葬制度改革,在老人在世时多照顾、多关心、多陪伴,常回家看看,让他们享受幸福生活;反对在老人去世后大操大办丧事,修建豪华坟墓,搞形式主义的“伪孝”行为。增强科学意识,抵制封建迷信的侵蚀,不参与迷信活动,不传播迷信思想。
反对家庭暴力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倡导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父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子女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弘扬家庭美德,涵养良好家风,营造平等、尊重、关爱的家庭氛围。
反对不文明行为构建文明有序、和谐礼让的社会风尚,反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高空抛物、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各种不文明行为,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共建行动,在细微之处见修养,举手之间显文明。
反对好逸恶劳反对生活习性懒惰、贪图清闲安逸,抵制不劳而获思想,摒弃“等靠要”消极心态。鼓励勤劳致富,通过创新创业、技能培训、产业帮扶、劳务输转,引导群众依靠双手创造美好生活。
反对网络低俗整治网络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现象,抵制有违公序良俗的粗言秽语和恶搞行为,加大网络整治力度,倡导广大网民做正能量的传播者、党纪国法的维护者、社会公德的践行者、网络安全的推动者。开展预防网络诈骗宣传,保护个人信息,维护群众权益。
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切实发挥立法、监督和代表等职责,围绕“八个做到、八个反对”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为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提供有力保障。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落实“八个做到、八个反对”,采取切实有效举措,各部门、各单位靠实各自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全州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推进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贡献力量。全州广大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以及乡贤人士应带头遵守“八个做到、八个反对”,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4月2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明智为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高丽娟为州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陕国贤的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4月29日临夏回族自治州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娟霞为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马少星为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以上两名同志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