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题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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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提供与我局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们编制了《积石山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此《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审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领导分工情况。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审计违法举报电话。
3、数据发布
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月报和审计信息等。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积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审计年鉴公开等载体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一)公开范围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审计信息。
(二)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积石山县审计局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积石山县政府旧三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721733
传 真:0930-7721733
邮政编码:731700
电子邮箱:maziying521@126.com
(三)申请方式
向县审计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积石山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积石山县审计局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通过县审计局电子邮箱索取《积石山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我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处理
县审计局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清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县审计局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20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县审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县审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保密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在受理时限内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其所需的信息。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积石山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积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0-7721912
通信地址: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17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7721912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31100
积石山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省、州、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审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积石山县审计局认真贯彻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紧贴审计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能力,着力打造公开、透明、廉洁、法治的服务型政府审计机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92.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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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同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总体公开信息量不足,有些栏目更新不及时等。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谋划,及时召政务公开工作布置会、培训会,提升工作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专业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重要性认识。强化审计数据发布和分析解读,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增强审计服务能力,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为和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审计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