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将有这些新变化!
2025年我国将基本确立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0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将基本形成全系统业务协同、全方位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
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数字化服务新模式,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编制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同一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指导意见强调,打牢数字化发展的数据和平台基础。建立健全让数据用起来的机制,依法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推动实现各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数据共享“立交桥、高速路”,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王旭东说,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达1.64亿,到2025年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基本确立后,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等规定必须当面办理的服务事项外,其他业务基本能够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近年来,全国多个城市进行住房公积金服务创新实践。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等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广州、厦门等城市公积金缴存人承租部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可委托公积金中心,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按月扣划资金直接支付租金,并可享受押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普惠性公共服务效能,有利于打破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流动壁垒,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更多更公平惠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缴存单位。”王旭东说。
指导意见还明确,强化全链条监管,不断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电子稽查工具等数字化监管手段,推动形成部省市三级联动的数字化监管机制,逐步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守好缴存人钱袋子。
积石山县公租房准入标准、收入标准
根据《甘肃省公租房管理办法》、积石山县廉租房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公租房准入标准和收入标准是:
一:申请条件及申请对象
(一)申请条件
1、要求具有积石山县户籍,
2、具有家庭户口的城乡居民;
3、必须是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家庭有房产的或企业法人等不得申报廉租房;
4、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公民,是以户为单位提出申请;
5、具有一次性支付廉租房配售款,按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缴纳水、电、暖等物业管理费的能力;
6、城乡家庭户申请廉租房后不影响城乡低保等一切享受条件和待遇
7.家庭人口2人或2人以上确需廉租房的可申请廉租房;
(二)分配对象
1、家庭户口的城乡居民;
2、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及企业单位的临时工、招聘工:
3、城乡孤、老、病、残等住房困难家庭;
4、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
5、学校招聘教师;
6、临时乡村医生;
7、进城务工农民;
8、县发改局确定的易地搬迁户。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廉租房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廉租住房个人申请书;
3、户口簿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4、村(社区)或单位出具的无住房、无车辆及无企业法人资格等证明;
5、国家机关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临时工、招聘工、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学校招聘教师、临时乡村医生提供以上1-4款材料的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具备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符合分配对象的家庭(户),要在规定申报的时间内要如实填写廉租住房审批申请书,廉租住房与本方案所述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经通过审核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将核查材料和申报对象花名上报县住建局,具体审核公示程序为:
1.初审、公示。村(社区)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人的户籍、务工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公示7天后签署初审意见报乡镇审核。
2.审核、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初审合格的家庭进行实地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家庭在申请人居住地的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由乡镇负责人签注审核意见后,报县住建局进一步审核。
3.审批、公示。县住建局对乡镇公示结果进行核查,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县住建局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及复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格。
(四)发放钥匙及签订配售合同相关事宜:
1.廉租房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并由施工单位交工后,县住建局凭住户缴款收据及时配发钥匙并签订配售合同,住户方可入住。入住后根据住户的申请,按程序给予办理廉租住房配售合同。
2、往年已申请入住并签订配售合同的住户杜绝再次申请廉租房。
3、经调查核实通过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等手段骗取廉租房的,或入住后不服从物业管理,不按时上缴物业管理等费用的县住建局无条件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住建局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4、已分配廉租房后住户私自上市交易的,在装修过程中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的经县住建局调查核实后无条件收回已分配的廉租住房。
5、县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廉租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县财政、审计、物价部门要进行监督,县住建局要畅通廉租住房投诉渠道,健全完善信访等制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信箱,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案。
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改造及抗震房改造
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村危房
改造及抗震房改造
1.改造对象。2022-2025年度农房抗震改造的改造对象主要是仅有一套(院)住房并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相关行业部门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可将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纳入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同步进行整治。对即将列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其他补助项目、规划近年内进行村庄拆迁撤并的区域及其他按法律法规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农户,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2.改造程序。农房抗震改造对象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村级评议、乡镇审核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一是改造申请以户为单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二是村委会重点对农户拟改造房屋是否为唯一住房进行民主评议;三是乡镇政府进行相关资格条件审核;四是县住建局组织认定鉴定和审批(县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需要鉴定的房屋,依据《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性能评估技术导则》进行认定鉴定)。
3.改造方式。要积极深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抗震改造方式,引导农户根据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经济状况和改造意愿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抗震改造方式。农房抗震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区域,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引导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统建,推广适合的农房抗震改造技术、新型节能保温建造技术材料和新型装配式农房,鼓励结合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在保障住房安全性的同时降低能耗和农户采暖支出,提高农房节能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4.改造标准。农房抗震改造后房屋须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JGJ161-2008)、《甘肃省农村房屋抗震加固改造建设技术导
则》等有关标准要求,改造后房屋必须有上下圈梁、构造柱、拉结筋等抗震措施,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5.补助标准。抗震改造农户可享受2022-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并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因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结构体系、改造方式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差异化补助标准。(1)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六类”重点对象户均补助25000元;(2)其他安全住房不达标修建对象户均补助15000元;(3)五保户、残疾户等家庭无劳动力无法实施修建的户均补助40000元。
备注: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有限,缺口资金由县级自筹,今年年底落实到位资金以实际落实资金为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2年全国建设不少于1000个城市“口袋公园”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 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9日发布通知称,将推动全国于2022年建设不少于1000个城市“口袋公园”,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可达、管理规范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口袋公园”建设的通知》,“口袋公园”在选址上,要优先选择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不足的区域。在设计和建设上,要注重保护原有地形地貌和大树老树,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充分考虑周边群众需求,增加活动场地,落实适老化和适儿化等要求。
“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状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4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之间,类型包括小游园、小微绿地等。因其小巧多样、环境友好、方便群众使用等特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建设计划(含数量、位置、占地面积以及落实建设资金等情况)、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以及保障措施等,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力争2022年内建成不少于40个“口袋公园”,新疆、西藏等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建设计划。
关于2020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和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临夏州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方案>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21〕11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征求工会组织意见,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评定甘肃古典集团有限公司、临夏州天新园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刘家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金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
联系人及监督电话:陈永峰 0930--8836168。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7个工作日)
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意见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安全发展,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
《意见》明确,从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6个重点任务入手,推动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完善社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应用;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大幅减少工作台账报表;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保障支持、试点示范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