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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  

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12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关于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日


关于以养殖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省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持续促进农民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围绕重要农产品保供要求,紧盯消费市场需求,突出畜禽种业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推进龙头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产销衔接,持续提高畜牧业规模化程度和产业集中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甘肃现代寒旱特色农业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畜牧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园区配套推进,规模实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产业聚集度显著提升,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全省特色畜牧业总产值达到1062亿元,加工总产值达到2720亿元,畜牧业总产值与加工总产值之比达到1∶2.56,畜牧业总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比提高到33%。打造以牛羊为主的种养循环、结构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100亿级以上产业强县10个、1000亿级以上的产业集群2个(牛、羊),形成以牛羊为主导,布局更加合理、特色优势明显、产业竞争力强、种养一体循环发展的现代畜牧产业发展格局,把我省建成以牛羊为主的全国重要特色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实现以畜牧业为牵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目标。  

到2030年,力争全省畜牧业总产值突破1740亿元,在农业总产值中的占比达到40%,加工总产值达到5251亿元,畜牧业总产值与加工总产值之比达到1∶3。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突出牛、羊、猪、鸡、奶、草六大产业,打造聚集度高、规模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构建以张掖—武威为核心的百万头大众型肉牛产业带、平凉—庆阳为核心的百万头高品质特色红牛产业带和甘南—临夏为核心的百万头高原特色牦牛产业带。构建河西走廊、中部沿黄和陇东南3个千万只肉羊产业带,肃南—天祝百万只细毛羊产业带。构建河西走廊50万头荷斯坦奶牛产业带,甘南高原特色牦牛奶产业带,环县、合水、永昌奶山羊和奶绵羊产业带。构建中部、河西走廊和陇东南3个500万头生猪产业带。构建以渭源等10个县为主的蛋鸡生产基地和镇原等5个县为主的肉鸡生产基地。布局河西走廊优质饲草生产加工区、陇中黄土高原草畜转化及草产品生产区、陇东南草畜转化及草产品生产区和高寒草原草畜转化及草畜平衡区等饲草产业。布局河西饲料生产区、中部饲料生产区、陇东饲料生产区等饲料产业。  

(二)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标准化生产要求,制定(修订)畜禽养殖地方标准,鼓励养殖行业协会和企业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完善养殖业标准体系。优化布局畜禽良种繁育场建设,提升畜禽良种化水平,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推动畜牧养殖业从千家万户向适度规模转变,将分散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组织起来,统一标准体系,统一运营管理,统一实现销售。强化绿色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打造肉牛存栏超过40万头的养殖大县5个,肉羊存栏超过100万只的大县10个,加快构建标准化规模养殖长效机制。  

(三)提升畜产品精深加工业水平。实施骨干企业提升行动,引进培育大型和超大型龙头企业,坚持综合施策建好园区集群,以产业园为平台健全完善屠宰、加工、冷链物流和产品营销体系。改造现有屠宰加工企业,配套完善分割加工、冷藏冷冻、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开发特色产品,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加工比例,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5%以上。鼓励屠宰企业与养殖大县和养殖场加强协作,提升原料保障能力,达到满负荷生产。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引导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探索打造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绿色底色足、安全可控制、联农带农紧的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培育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00亿元龙头企业2个、50亿元企业5个、10亿元以上企业26个,建设现代畜牧产业园46个。  

(四)以养殖业带动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在会宁、武山、宁县等19个养殖大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动特色养殖业生态循环发展。完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养殖场建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积极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粪肥还田效率。围绕种养结合,培育有机肥厂、沼气工程等第三方机构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密闭贮存发酵池、液体粪污(沼液)田间贮存池、还田管网等设施,增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治理能力。支持养殖场(户)粪污清除、环境控制、密闭式贮存以及堆(沤)肥设施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五)强化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依托各级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单位、龙头企业等科技力量,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科技需求,对产业发展规划、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等进行指导培训,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进地方品种保护,坚持常规育种与生物育种相结合,加快牛羊等新品种培育,力争培育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新品种。推广选种选配、放牧加补饲等实用技术,促进甘南牦牛提纯复壮。研发、集成一批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新技术,完善生产技术标准或规程,提升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畜产品竞争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用数字化赋能养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以及服务等各个环节,实现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六)打造“甘味”畜产品知名品牌。坚持品质至上,塑强市场主体,强化营销体系,严格品牌管理,持续放大“厚道甘肃地道甘味”品牌效应。通过打好生态牌、绿色牌,讲好“甘味”品牌故事,持之以恒做强产业、做大品牌。继续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并用,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发力,协同打造省级“甘味”品牌为引领、地方公用品牌为支撑、企业商标品牌为根本的品牌共建体系;引导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创建和经营品牌,积极开拓新的市场销售局面,构建“线上+线下”“展示+体验”大品牌大营销体系,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参加上海、广州等地举办的各类大型展销活动;积极构建市场体系,加大本土经销商和经营主体培育,实现政府、企业、农民、消费者多方共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推进机制,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并用,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相关部门要靠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省农业农村厅对重点县区、重点项目建立分级包抓专班工作机制,通过严格的目标管理,对园区建设、重大项目等实行中期评估奖惩工作机制,对完成好的进行奖励,对没有完成的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中央和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主渠道资金,在政策规定允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资金渠道,支持特色畜牧产业发展。加强规模养殖、屠宰加工、市场建设和畜牧业园区的用地保障。推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落实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机械、牲畜活体等抵押贷款政策,切实解决养殖户贷款难问题。落实政策性保险制度,逐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畜牧业发展注入活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三)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基层畜牧兽医站能力提升为重点,强化基层畜禽普通病防治,按照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要求,做到“应免尽免”,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加强畜牧业技术支撑与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发挥各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团队和龙头企业技术力量作用,加强技术指导与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畜牧业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畜牧产业推进分析调度,采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地畜牧产业发展情况。梳理总结产业发展现状、工作举措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建设运行等方面情况,分析研判产业发展趋势,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畜牧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吸引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产业建设,形成齐心协力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石山县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积石山县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厕所革命的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社发〔2022〕1号)和《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临夏州乡村振兴局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州农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站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疫情防控的高度,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一场改观念、改设施、改行为的系统工程,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工作来统筹推进,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和监督社会化,同步做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文明如厕、卫生如厕,预防疾病和控制病原微生物传播。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7500座,以整村推进方式在29个行政村实施,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3%;同步开展粪污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逐步健全后续管护机制。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着力提高改厕技术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质量管控,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达到群众使用满意。鼓励各乡村结合实际,在完成年度计划和保证改厕质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

三、实施内容

1.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继续以整村推进方式改建户用卫生厕所7500座。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主要推广以适应我县农村地区的阁楼堆肥式卫生旱厕为主,由农户自行改建或施工队统建。厕所要有房有顶,厕屋室内面积≥1.5平方米,室内净高不小于2米;厕屋安装门窗,无窗要留通风口;室内墙面粉光或刷白灰;室内地面硬化抹光或铺贴瓷砖;进粪口须有盖板或安装旱厕蹲便器;积粪池须达到不渗不漏要求;出粪口要安装密闭门;厕所须安装110#排气管,排气管高于屋顶50公分以上,带雨帽。具备条件的农户可改建水冲式、三格式、污水免冲生态厕所其他卫生户厕,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所建卫生厕所改建达标,使用正常。引导新改建户用卫生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尽可能入室。

2.健全后续管护工作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健全运行维护体系,全面加强整村推进村卫生厕所的后续管护,保障其持续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社会专业服务力量和农民主体作用,开展户厕粪污清运、维修维护等服务,降低管护成本,减轻农民负担。逐步在每个村确定1名公益性岗位,负责厕所维护、粪污清运,以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岗位人员报酬为保底工资,以农户适当付费为劳动报酬,确保管护有指导、维护有资金、看护有人员。

3.提高改厕技术服务能力。按照“先动员、再培训、后建设”的原则,大力开展改厕技术培训,明确改厕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交流改厕经验做法,确保群众在改厕过程中,每个村都有技术明白人现场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问题,提高改厕工作水平。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广泛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宣传教育,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引导群众由“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主动投资投劳,不搞大包大揽,促进群众自我管理、正确使用卫生厕所等健康行为的形成。

4.加强改厕质量管控。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监督关、竣工验收关。采用统建形式的,要通过村民知情大会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将工程质量、技术、标准挺在前面,并通过签订三方协议及农民委托申请书等形式规范程序,保护农民、工程队双方利益。加大对厕所质量监管力度,强化施工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组织验收。持续抓好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要重点针对2021年摸排整改过程中,农户外出务工有遗漏、未整改和其他新出现的问题厕所,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就把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摸排整改台账,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四、投资估算

2022年农村改厕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525万元,县级自筹975万元,农户自筹150万元;户均投资2200元,其中中央及省级奖补资金700元,县级自筹1300元,农户自筹200元。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3月中旬)。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农户对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文明如厕、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病知识等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预防疾病传播,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改造标准、奖补标准等,将年度改厕任务分解到村户。

    2.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3月-10月)。督促指导各乡村全面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按照时限要求抓实各项具体工作,把好改厕质量关,指导农户规范改造、科学使用、定期维护,整体推进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3.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2月)。各乡镇对已改造卫生厕所进行自查自验,登记造册已改农户,并建立健全改厕档案,在各村公示改厕受益农户和奖补标准,全面自查分析辖区内厕所改造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自查报告,后继申请县级考核验收,在完成县级自验的同时,组织申请州级复验和省级抽验。通过验收后,向改厕农户兑现奖补资金。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农村改厕工作要落实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的工作要求,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责工作组的统一部署下,层层落实各级责任,保证农村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牵头抓总,负责整体推进、上下衔接、督促检查、推动落实、考核评估等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技术指导、施工标准规范等工作;各乡镇和村具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运行维护等工作;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责任到人,按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村改厕目标任务。

2.加强项目管理。各乡镇要根据下达的项目任务和进度安排,确定项目实施任务和完成时间表。项目实施期间,要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档案资料的制作和管理,做好改厕前、中、后的影像资料保存,项目资金下达和政策性文件要规范存档备查。

3.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做好奖补资金使用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采取先建后补、边建边补等方式拨付奖补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未改造户和改造未完成的农户拨付补助资金。协调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同步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监管,严禁与其他项目混合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奖补资金。

4.加强督促检查。农村厕所革命已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作为评价改厕工作的依据。实行 “每月一调度,每季一分析、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查情况向全县通报。各乡镇要在每月25日之前,向农业农村局统计报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进度统计报表,及时总结报送在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工作台账和村级工作台账,改厕农户要有实施改厕的标识、改厕模式等信息。


全文丨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发布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2022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国家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推进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粮食生产支持 

  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为适当弥补农资价格上涨增加的种粮成本支出,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实际种粮的生产者手中,提升补贴政策的精准性。补贴标准由各地区结合有关情况综合确定,原则上县域内补贴标准应统一。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开展常态化作业信息化监测,优化补贴兑付方式,把作业量作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分步兑付的前置条件,为全面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夯实基础。推进补贴机具有进有出、优机优补,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 

  3.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聚焦围绕粮食和大豆油料作物,集成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打造一批优质强筋弱筋专用小麦、优质食味稻和专用加工早稻、高产优质玉米的粮食示范基地,同时集成示范推广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油菜等优质品种和区域化、标准化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打造一批大豆油料高产攻关田,示范带动大范围均衡增产。适当兼顾蔬菜等经济作物,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田和品质提升基地。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聚焦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动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提高技术到位率、服务覆盖面和补贴精准性,推动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 

  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聚焦粮食稳产增产、大豆油料扩种、农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推动农业科技在县域层面转化应用。继续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激发各类推广主体活力,建立联动示范推广机制。继续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动物防疫)员。 

  6.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国家继续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产粮大县奖励等政策,巩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7.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严禁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严防“跑冒滴漏”,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发放到种地农民手中。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要求,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切实推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部署,遏制耕地“非农化”。 

  8.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五个统一的要求,2022年在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1亿亩,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省支持。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因地制宜实施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9.东北黑土地保护。继续聚焦黑土地保护重点县,集中连片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重点推广秸秆还田与“深翻+有机肥还田”等综合技术模式,推进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坚持“稳步扩面、质量为先”,针对玉米、大豆、小麦等旱作作物,支持推广应用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等关键技术,持续优化定型技术模式,稳步扩大实施面积,鼓励整乡整村整建制推进,加快高标准示范应用基地建设。 

  10.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在部分耕地酸化、盐碱化较严重区域,试点集成推广施用土壤调理剂、绿肥还田、耕作压盐、增施有机肥等治理措施。在西南、华南等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加强生产障碍耕地治理,克服农产品产地环境障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补充耕地质量评价试点、肥料田间试验、施肥情况调查、肥料利用率测算等工作。加大施肥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集成推广力度,优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机制,扩大推广应用面积、提高覆盖率。通过施用草木灰、叶面喷施、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替代部分化肥投入,降低农民用肥成本。 

  11.耕地轮作休耕。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实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轮作模式。在东北、黄淮海等地区实施粮豆轮作,在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等适宜地区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在长江流域实施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轮作,在双季稻区实施稻稻油轮作,在北方农牧交错区和新疆次宜棉区推广棉花、玉米等与花生轮作或间套作。继续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试点,休耕期间重点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 

  12.耕地深松。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地区开展深松(深耕)整地作业,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深松(深耕)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具体技术模式、补助标准和作业周期由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手段保证作业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鼓励扩大作业监测范围。 

  三、种业创新发展 

  13.种质资源保护。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等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保护单位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等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 

  14.畜牧良种推广。在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在生猪大县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支持开展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蜜蜂良种繁育体系,改善养殖设施装备水平,开展农作物高效蜂授粉试点。 

  15.制种大县奖励。扩大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制种大县支持范围,将九省棉区棉花制种大县纳入奖励范围,提高农作物良种覆盖面,提升核心种源保障能力,促进种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畜牧业健康发展 

  16.奶业振兴行动。择优支持奶业大县发展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应用先进智能设施装备,推进奶牛养殖和饲草料种植配套衔接,选择有条件的奶农、农民合作社依靠自有奶源开展养加一体化试点,示范带动奶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苜蓿发展行动,支持苜蓿种植、收获、运输、加工、储存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提升,增强苜蓿等优质饲草料供给能力。 

  17.粮改饲。以农牧交错带和黄淮海地区为重点,支持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储使用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通过以养带种的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各地可根据当地养殖传统和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将有饲用需求的区域特色饲草品种纳入范围。 

  18.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范围,在吉林、山东、河南、云南等19个省(自治区),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牛(羊)养殖大县,支持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 

  19.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五、农业全产业链提升 

  20.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天然橡胶、棉花、食糖、奶业、种业、设施蔬菜等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特色农产品,构建以产业强镇为基础、产业园为引擎、产业集群为骨干,省县乡梯次布局、点线面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整体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合理布局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择优支持蔬菜、水果等产业重点县开展整县推进。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重点支持建设通风贮藏设施、机械冷藏库、气调冷藏库,以及预冷设施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22.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围绕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种质保存、特色品质保持和特征品质评价,推进全产业链生产标准化,挖掘农耕文化,加强宣传推介,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和品牌打造,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发展。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23.高素质农民培育。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 

  2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支持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规范财务核算,应用先进技术,推进社企对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生产能力。着力加大对从事粮食和大豆油料种植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和服务中心建设,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鼓励各地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 

  25.农业信贷担保服务。重点服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及与其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加大对粮食和大豆油料生产、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助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首担业务。中央财政对省级农担公司开展的符合“双控”要求的政策性农担业务予以奖补,支持其降低担保费用和应对代偿风险。 

  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 

  26.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奖资金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有条件的地方可用于推动生产转型,提高草原畜牧业现代化水平。对农牧民的补助奖励资金,要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民。 

  27.渔业发展补助。聚焦渔业资源养护、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支持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以及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远洋渔业基地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整治维护,开展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实施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奖补等。 支持实施渔业资源养护,继续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恢复或增加渔业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渔业种群结构。 

  28.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继续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县整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绿色发展。 

  2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资源量较大的县(市、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培育推介一批秸秆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30.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在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甘肃、新疆等9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及地膜生产回收企业等实施主体,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降低使用强度。严格补贴地膜准入条件,禁止使用不达标地膜。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八、农业防灾减灾 

  31.农业生产救灾。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农业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支持范围包括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及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恢复农业生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牧区抗灾保畜所需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和应急调运饲草料补助等。支持小麦促弱转壮,支持实施小麦“一喷三防”。 

  32.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销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补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以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国家对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消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所有者给予补偿,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国家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予以支持,由各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切实做好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 

  3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地方财政自主开展、自愿承担一定补贴比例基础上,中央财政对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以及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由35%或40%统一提高至45%,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将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扩大至全国。继续开展“保险+期货”试点。 

  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34.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支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着力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务求长效管用。 



2022年积石山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富民增收特色产业,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积石山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3)》和州委州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南部菌、中部菜、北部果、全县养、户户搞劳务”的产业发展思路,推动中药材、林果、食用菌、油菜、牛羊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培育新的增收渠道,不断扩大种养规模,增加林果栽植面积,持续延长产业链条,有效增加产品附加值,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开创农业产业振兴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发展。综合考虑全县农业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条件、资源禀赋等各方面因素,围绕中药材、食用菌、油菜、、肉、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分类推进。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适合自身的农业产业,努力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

(二)坚持精准施策发力。紧盯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农户自身发展条件,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因企施策、因户施策,精准选择扶持产业。既着眼当前发展短平快产业,又兼顾长远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形成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示范引领带动。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大户为依托,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协同发力,通过一系列的产业扶持和增收致富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县农户发展致富产业,实现稳定增收。

(四)坚持资金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政策奖补标准,将农业产业奖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规范奖补程序,做到实事求是、应补尽补。加大奖补资金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杜绝克扣、截留、套取扶持资金现象发生。

三、奖补种类

(一)种植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范围内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带动农户增收、客观真实参与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监测户

2.奖补标准

1)食用菌。对年种植规模达到2000棒(袋)以上的农户,对菌种菌棒(袋)进行补贴,每棒(袋)奖补2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或合作社种植规模达到5000棒(袋)以上的,每棒(袋)奖补2元。对种植赤松茸1亩以上的农户进行补贴,每亩奖补3000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或合作社种植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3000元。

2)中药材(包括艾草、芍药、银杏、牡丹)。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当归、黄芪、党参、银杏)育苗100亩以上的,或农户发展中药材育苗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的,或农户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每亩奖补1000元,艾草每亩奖补200元

3)金银花。对规划项目区内新栽植的金银花的农户,每亩按照2500元标准(以实际招标为准)进行物化补助,包括种苗、地膜、肥料、农药等。

4)藜麦。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藜麦100亩以上的,或农户种植藜麦1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

5)高原夏(秋)莱。全县范围内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集中连片种植高原夏(秋)15亩以上的,每亩奖补500元;在房前屋后有发展庭院经济意愿的农户种植1亩以上蔬菜的提供种苗或种子

6)膜侧油菜。对在规划项目区内种植油菜的农户,每亩按照85元标准进行物化补助,包括地膜、种子。其中农机具(膜侧机)以村为单位进行物化补助500台。

7)温室大棚。对具有带动农户增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新建300平方米(长40米、宽8米、高2.5米)以上的钢架大棚,每座奖补1万元;新建500平方米(长60米、宽11米、高4.88米)以上的高效节能日光温室,每座奖补10万元。

8)“三品一标”认证。对新型经营主体新认证成功1个无公害农产品奖补0.5万元,1个绿色食品奖补3万元,1个有机农产品奖补5万元,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奖补5万元,一个“甘味”农产品奖补10万元(同一新型经营主体对同一农产品认证同一类多个“三品一标”的,只能享受一项奖补)。

9)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新种植中药材2亩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在养殖业或林果业上享受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10)冷链设施。

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奖补标准是以2020年省上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制定的,若2022年省上补助标准有变化,按照省上文件精神进行奖补。

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通风贮藏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奖补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4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机械冷库奖补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10万元。节能型机械冷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节能型气调贮藏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气调库奖补资金1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奖补资金13万元。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对达到奖补标准条件的,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如实向地村委会申报,提出补助申请。

2)村级初验。村委会接到补助申请后,由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具体负责,对申报内容按照奖补标准,入户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留取影像资料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上报面积虚报比例超过10%的,对申请对象取消补助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由参加核查验收人员和奖补对象签字确认后报乡(镇)政府复核

3)乡镇复核。乡镇对村级核查验收情况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再次实地审核。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在乡、村进行10天公示且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4)县级验收。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奖补文件(花名册)后,县直相关部门对经营主体特色种植面积,按照不低于上报总户数30%的比例进行县级验。对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在乡镇进行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申请资金的报告资金汇总表、乡村验收表、公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资料。

5)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将最终奖补名单,录入“一卡通”系统,农业农村局初审,县财政局最终审核后,通过对公账号或“一折通”或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企业、合作社、农户。

(二)养殖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养殖企业(公司、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农户及监测户

2.奖补标准

1)良种牛。牛企业引进10月龄、体重250公斤以上的西门塔尔繁殖母牛5头(育肥牛10头)以上、农户引进1头(育肥牛3头)以上,每头奖补30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2)良种羊。养羊企业引进6月龄、体重30公斤以上的小尾寒羊、湖羊等良种母羊50只(育肥羊100只)以上,农户引进5只(育肥羊10只)以上,每只奖补8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3)生猪。养殖企业引进100口以上的(4月龄、40公斤以上),每口奖补600元。农户引进16口以上(4月龄、40公斤以上),每口奖补6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4)特种养殖(林麝、鹿)。企业引进5只(以上、农户引进1只以上,只奖补30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20万元

5)粮改饲。养殖企业收贮粮改饲全株饲料100吨以上、养殖农户30吨以上,每吨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得超过50万元。

6)青贮池窖。对养殖企业新建的青贮池、窖(用混凝土建造),容积达到100m³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养殖农户新建的青贮池、窖(用混凝土建造)容积达到50m³,一次性奖补0.5万元

7)养殖暖棚。对养殖企业新建标椎化暖棚(砖墙、保温板)200平方米以上奖补2万元;对农户新建标椎化暖棚50平方米以上奖补1万元。

8)黄牛冻配改良点建设。对具有冻配技术人员的养殖企业和农户,并为周边养殖农户提高冻配技术服务,自筹修建30平方米的冻配室,一次性奖补2万元(仪器设备补助),县上无偿提供液氮和冻精细管。

9)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繁育母牛(6月龄)1头、繁育母猪(4月龄)3口、繁育母羊(6月龄以上)5只、鸡100只、蜂10箱,一次性奖补1万元,在种植业或林果业上享受了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3.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奖补对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良种引进(引进品种、数量、引进时间、引进地点等)、养殖暖棚、青贮池建设等申请。

2)引进建设报备。奖补对象引进良种畜、完成暖棚、青贮池等建设后,到所在村委会进行登记报备,提供引进资料(发票、付款凭证、购牛合同,检疫证等)的复印件,并将资料原件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备存。

3)验收。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村委会人员按30%比例以上到现场实地核查验收。

4)公示。对达到标准的奖补对象由村、乡、农业农村局进行三级公示,公示期10天,期满无异议,由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备存。

5)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将向财政提交支付手续,由财政拨付到养殖企业对公账户和农户“一折通”账户。

(三)林果业

1.范围及对象。全县范围内权属清晰、无纠纷的荒山荒坡等非耕地上新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等林果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和监测户

2.奖补标准。农户新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1000元,最多奖补3000元;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5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1000元,最多奖补10万元。

3.监测户奖补。对我县监测户栽植核桃、花椒、啤特果、大樱桃经济林1以上,一次性奖补1万元,享受种植业或养殖业奖补的不再重复奖补。

4.奖补程序

1)奖补对象申请。对达到奖补标准条件的,由栽植农户如实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提出补助申请。

2)村级初验。村委会接到补助申请后,由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具体负责,对申报内容按照奖补标准,进行实地核查验收,留取影像资料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上报面积虚报比例超过10%的,对申请对象取消补助资格。对符合条件的由参加核查验收人员和奖补对象签字确认后报乡(镇)政府复核

3)乡镇复核。乡镇对村级核查验收情况进行复核,组织人员再次实地审核。对符合奖补条件的,在乡、村进行5天公示且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直相关部门。

4)县级验收。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奖补文件(花名册)后,由县林草中心牵头,组织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农户栽植的面积,按照不低于上报总户数30%的比例进行县级验。对验收合格的奖补对象,在各乡镇进行10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乡镇为单位,向县林草中心提供申请资金的报告资金汇总表、乡村验收表、公示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等资料。

5)资金拨付。由乡镇负责将最终奖补名单,录入“一卡通”系统,县林草中心初审,县财政局最终审核后通过对公账号或“一折通”或将奖补资金拨付相关农户。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积石山县农业产业奖补办法,积石山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奖补办法、落实奖补资金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组,切实把落实产业奖补办法作为优化产业布局、增加群众收入、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政策扶持。在保障足额落实奖补资金,扶持农业产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壮大产业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奖补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项目核实、数据比对、验收公示、表册填报、资料完善等工作。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套取奖补资金。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数据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项目后期监管。各乡镇、村要加强奖补对象的日常监管,建立建全跟踪问效机制,对奖补的牛、羊建立电子档案,打耳标,不得随意出售、屠宰基础母畜,若必须出售、屠宰等,务必于一月内完成补栏且养殖时间达到三年以上。对种植类奖补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亩数,不得随意砍伐果树、毁坏种养大棚,要科学饲养、管护、维修,不断扩大种养规模,实现持续增收,对随意贩卖、屠宰基础母畜和砍伐果树、毁坏种养大棚的种养户,依法追回奖补资金,并视其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农业农村局、林草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增收。

(五)创新督促考评。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定期深入各乡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着眼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必须打造1-2个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点要建立工作台帐。

(六)加强宣传引导。为了确保积石山县产业奖补办法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奖补对象、范围和奖补政策标准。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专题栏目,对县产业奖补办法进行大力宣传,跟踪报道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向广大经营主体和种户宣传惠农政策、奖补政策,正面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信心,逐步消除“等、靠、要”思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后《积石山县农业特色产业奖补办法》(积县委发﹝2021﹞1号)自行废止,不再执行。


积石山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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